浙江省出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过渡性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2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扶持政策的通知》,明确我省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过渡性扶持政策的内容,主要是对因新老税制转换而税负有所增加企业的扶持政策以及税收优惠政策过渡、跨地区税种协调、增值税抵扣政策衔接等其他扶持政策。该政策从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