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黔安监管一函〔2013〕50号

发布日期:2013-03-28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黔汛旱发〔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黔汛旱发〔2013〕11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及尾矿库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黔安监管一[2013]50号)要求,督促尾矿库企业编制防洪预案,在建(闭库)尾矿库的业主、施工单位编制安全度汛方案,进一步做好尾矿库防汛度汛工作。

  请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本地区尾矿库汛前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尾矿库汛前安全检查表及汇总表于4月15日前报省安全监管局。

  附件:1、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的通知

  2、尾矿库汛前安全检查表

  3、尾矿库汛前安全检查汇总表

  4、贵州省尾矿库防汛检查实施细则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27日

  (联系人:张玉燚,联系电话:0851-6891251)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