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为全面考核《2012年度江苏省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完成情况,2013年1月13-16日,我委组织对全省13个省辖市兽医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共抽查了26个县(市、区)、52个乡镇、520个散养户、52个规模场、26个农贸市场、26个屠宰场、26个动物诊疗机构、104名村动物防疫员,重点考核了各地动物防疫的组织保障、免疫、监测、应急管理、检疫、监督、医政管理及重要专项活动等工作。现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地全面贯彻《动物防疫法》,认真履行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全省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动物防疫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加强科学谋划。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苏政办发〔2012〕191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从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科学规划方面切实加强依法治疫和组织保障的力度。二是落实工作责任。省防指指挥长与13个省辖市分管市长签定《2012年度江苏省动物防疫责任书》,各地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全方位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连云港市政府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徐州、扬州等市强化动物防疫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张家港、如东、贾汪等县(市、区)把动物防疫责任考核延伸到乡镇兽医站和防疫员,实施责任考核,绩效挂钩,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各地积极争取财政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支持,2012年度全省各地动物防疫经费较上年度有明显提升,村级防疫员免疫注射劳务补助、染疫动物扑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补助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综合防控措施扎实有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在坚持常年免疫、程序免疫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春、夏、秋季“三大集中防疫”行动,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各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应免密度全年保持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平均达85%以上。仔猪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羊痘等冬春季常见畜禽疫病稳定控制。牛炭疽、牲畜血吸虫病、布病、奶牛结核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有力有序,及时有效处置外省输入性动物疫情。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规范年活动,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应急设施、制度、队伍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连云港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出台了《连云港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体系规范(试行)》。强化动物检疫工作规范,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2200多个检疫申报点达到建设标准,产地检疫率逐步提高;全面规范屠宰检疫的对象和标准,加强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徐州市在市政府出台《徐州市牛羊屠宰经营管理办法》,实行牛羊定点屠宰基础上,及时规范开展牛羊屠宰检疫工作。加强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执法,全省监督处理病死猪35.19万头,中央、省财政补助2268万元,市、县级配套535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到位。
(三)防控机制不断创新。各地不断努力,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机制,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创新防疫制度。盐城市在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免疫承诺制的同时,在东台、大丰两市探索建立规模猪场凭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进行申报检疫制度;淮安市全面完善集中免疫、月月巡查、现场监管三项防疫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地理信息系统,及时对规模养殖场开展风险评估预警;泰州市制定实施了《泰州市畜禽规模场重大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办法》,结合春秋集中防疫检查,对辖区517家规模养殖场开展风险普查评估,对高风险养殖单位及时组织整改。二是创新防疫监管机制。无锡市对规模养殖场监管档案统一规范管理,制定了畜禽规模养殖场疫病风险评估地方标准,选择在规模养殖场、交易市场等设立了18个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监测点,通过现场抗体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比对,及时掌握动物疫病流行状况。三是创新工作手段。启动全省动物防疫信息管理系统,防疫、监测、疫情等信息基本实现电子化管理。启动全省动物检疫票证电子化管理系统,15个试点单位实现检疫出证和检疫票证电子化,其中盐城、镇江、扬州等试点单位工作进展迅速。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监控系统已基本建成,8个检查站实现省级监控平台对检查站实时视频监控。苏州市对屠宰场、农贸市场、检查站等重点场所进行实时视频监控,宿迁市建成覆盖全市150多个主要规模养殖场的畜禽养殖远程监控系统,常州市建立了动物防疫及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管理信息系统。
(四)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兽医队伍建设。2012年,全省官方兽医与执业兽医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共确认官方兽医5617人,获得执业兽医师资格人数达3538人。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实行出省境检疫、省内检疫和协助检疫人员的分类管理,对负责出省境动物检疫出证的官方兽医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组织工作严谨规范,扬州市考点代表江苏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总结会上作典型发言。启动建立全省兽医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和规范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信息化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六条禁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法队伍培训教育和自查整顿活动,有效提升队伍素质。省农委和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全省动物疫控系统实验室监测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授予“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等称号。南京、常州、连云港等市分别与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举办了动物防疫技能竞赛,对竞赛获奖选手授予市级“五一创新能手”等称号,有力促进了基层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省农委针对乡村兽医举办了二期执业兽医教育培训班,提升基层兽医人员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促进乡村兽医向执业兽医发展的步伐。各地全面开展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和乡镇兽医站防疫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如东、张家港等县(市、区)还组织开展基层防疫员全员培训和考核,有效提升了基层动物防疫水平和工作成效。
(五)重点活动成效显著。大力推进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达标示范创建活动。2012年全省新增637家规模养殖企业达到创建标准并通过市级验收;全省千头以上规模猪场累计已有40%达到省级防疫规范标准。镇江市千头规模猪场通过率已达95%以上,扬州、苏州通过率达70%左右。稳步推进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活动,制定下发全省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健全率考核指标体系,将“五有”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与全省农业基本现代化工程建设相结合,以达标考核促进各地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工作。苏州、南京、泰州等地深入推进“五有”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镇江市组织开展“五星”级乡镇畜牧兽医站达标创建;常州市组织开展“五有”乡镇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创建工作,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设施完善、工作优良、群众满意为创建目标,每年评选10个乡镇畜牧兽医站,以奖代补奖励创建资金5万元。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活动。各地按照全省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活动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全省有40个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通过规范化验收,达到机构合法化、装备标准化、队伍正规化、检疫场所和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标准。宠物诊疗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南京、无锡、南通、扬州等市通过开展培训、示范引领等形式有力推进宠物诊疗规范化建设,全省有81家宠物诊疗机构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台账资料不全,填写不规范。个别乡镇疫苗领用记录不全,免疫的台账记录不规范,村防疫员和农户的免疫记录和免疫证明书缺失,个别的乡镇没有对规模场的监管记录等。部分地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数量未达规定要求,案卷办理不规范,案卷有涂改,无文书编号。二是免疫工作不均衡。少数县(市、区)免疫工作存在不均衡性,各病种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存在差异,个别地方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省级标准。部分自免场免疫程序不科学规范。三是实验室监测数量不够。部分县区实验室监测采样数量明显低于规定要求。四是应急物资库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区)的应急物资库台账不完整,制度不全,物资存放不规范,应急物资库及冷链设施内存有防疫无关杂物。五是屠宰场“三室”配套不到位,实验室、检疫办公室、休息室未分开设置。六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不规范,防疫条件审查年度报告不全,未按规定完成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年度工作报告。
三、整改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及时组织整改。要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及时对新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认真开展动物疫病监测,确保监测的数量和质量。要进一步规范畜禽免疫档案、疫苗出入库记录、免疫证、防疫监管记录等的规范填写。要切实加强防疫应急物资贮备与管理,达到物资贮备数量和质量满足应急处置要求,物资贮备管理分区分类、整齐有序、制度健全,严禁与其他非防疫用杂物混放。要切实做好屠宰检疫工作,协调屠宰场主管部门加强“三室”的配套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查处力度,做到违章必查、违法必究,力争案件数量达规定要求,案卷规范、手续齐全。
四、考核结果
根据年终检查评分结果,结合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兽医工作表现较为突出的市、县(市、区)给予通报表彰(具体见附件)。希望受表彰的市、县在2013年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新的业绩,为保障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促进兽医事业全面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省兽医工作检查考核结果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2月4日
附件:
2012年度全省兽医工作检查考核结果
一、市级综合评比奖
一等奖:南通市、扬州市、苏州市、连云港市、泰州市、常州市
二等奖:南京市、淮安市、无锡市、盐城市、徐州市、宿迁市、镇江市
二、综合评比先进县
张家港市、武进区、赣榆县、贾汪区、金湖县、如东县、高邮市、亭湖区、锡山区、浦口区、海陵区、宿豫区、句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