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基本医保今年实现省内异地结算

发布日期:2013-02-06    浏览次数:2

  记者日前从省人社厅获悉,2012年,我省不断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省社保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出台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医保基金支付办法等文件,牵头做好普济圩农场社会保障划转工作,按时兑现各项社保待遇。截至去年末,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83.7万人、1659.82万人、402.15万人、454.96万人、430.1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50.59万人,其中802.65万人领取养老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不仅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待遇水平也明显提高。 2012年,我省调整187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75元;基本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我省社保领域基金监管和经办能力也不断加强。去年,我省组织开展新农保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进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启动全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了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网上协助认证工作。

  今年,我省将进一步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实现城镇基本医保省内异地结算,巩固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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