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本局将依法注销成都泰盟科技有限公司所取得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无单位、个人提出异议,成都泰盟科技有限公司所取得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将予注销。如有异议,请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中心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28-86913062)。
现予以公告。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2月4日
附:拟注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