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蔬菜生物农药补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2

  有关市、县(市、区)植保站(农技推广中心):

  今年是蔬菜生物农药补贴项目实施的第3年,6月份省农委下发了《关于发布2013年省财政补贴生物农药名录的通知》(苏农办农〔2013〕17号),明确了苏云金杆菌、多杀菌素、甜核苏云金杆菌、印楝素、乙基多杀菌素、斜纹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甜菜夜蛾核型多角体体病毒、短稳杆菌等9种生物农药为今年蔬菜生物农药补贴项目采购品种。为更好地实施好项目,发挥该项目的作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项目的重要性。

  我省蔬菜品种多,茬口复杂,病虫种类多,为有效控制蔬菜病虫发生危害,2011年开始重点县(区)实施蔬菜上市前最后一次防治用生物农药补贴项目。通知项目实施,可以达到三个目的:一是控制病虫危害。名录所列生物农药,适期进行防治,对病虫控制效果好;二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上市前最后一次使用生物农药防治,可减少1-2次化学农药的使用,有利于控制农药残留;三是减少蔬菜生产生态环境污染。生物农药对田间害虫天敌蜘蛛、草蛉杀伤作用小,更有利于生态环境质量的提高。各地一定要宣传该项目的作用,认真实施好项目,确保蔬菜产品安全。

  二、扎扎实实做好该项目实施工作

  一要加强蔬菜病虫监测。各项目实施县要加强蔬菜病虫的监测工作,对当地主要蔬菜品种的主要病虫害加大监测和调查力度。已建立永久性蔬菜基地的县(市、区),要在基地上设立蔬菜病虫监测和农药使用强度监测点,监测病虫发生动态,及时发布蔬菜病虫防治信息,指导面上开展防治。

  二要加强蔬菜病虫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蔬菜病虫生物农药补贴县(市、区),要建立200亩以上的示范区,示范区优先考虑安排在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示范区要做到5个有,有一块展示牌,有蔬菜病虫监测点,有一套病虫绿色防控核心技术,有防治工作责任人,有技术负责人。并在示范区内建立蔬菜用药档案,记录使用时间、农药品种、浓度、方法、次数和蔬菜采收间隔期。示范区要突出以作物为主线,针对蔬菜重大病虫,在优化绿色防控单项技术基础上,集成农业、物理、生物和化学等综合配套技术体系,形成绿色防控技术规程。示范区的建立要达到减少化学农药使用30%以上,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符合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危害损失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以内。

  三要加强蔬菜病虫防治技术的指导。各县植保站要结合农民培训工程,加大对蔬菜病虫防治技术和蔬菜安全用药防治技术的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和现场交流等形式,宣传蔬菜病虫科学防控知识。在做好农业防治的基础上,积极示范应用物理生物防治技术。向农民推荐高效、低毒的对路农药和最后一次用生物农药,指导农民适期防治、合理施药和安全用药。蔬菜生长季节,植保人员要深入菜田对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生产企业和种植大户进行防治技术指导。家蚕对生物农药敏感,对实施蔬菜生物农药补贴的县,一定要选择对蚕相对安全的生物农药品种,尽量避开养蚕区,确保养蚕安全。

  四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项目补贴。项目县要按照规定程序采购省农委规定的生物农药。在项目实施区域进行规范化发放和使用,发放过程要求先公示再发放,要建立项目档案,详细记录购买、发放和使用过程中需要保存和保留的档案数据。

  三、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

  一要争取领导重视。各县植保站要对照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要宣传实施项目的意义,在项目品种选定、购买程序、药剂发放和技术指导等环节,争取地方农委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各县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要积极主动与采购中心沟通,按相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保证及时顺利足额购买苏农办农〔2013〕17号文中指定的农药品种,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采购前,将选定的农药品种和购买数量(金额)报省站综合科。

  三要做好项目检查和总结。市级植保站(农技中心)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项目检查,围绕农药购买与发放、蔬菜病虫监测和农药使用强度监测的频次、示范区的设立、技术指导和宣传等方面开展督促与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省植保站。项目县要搜集和保存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和图片资料,项目结束要及时进行总结,年底前将项目总结与图片资料报省植保站。市站检查情况和项目总结作为今后项目评审和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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