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2月4日全国安全生产调度视频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安办字〔2012〕136号),现就春节期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节日期间连续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节日不停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干部负责指挥企业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切实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抽查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企业的连续安全生产;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检查岗位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严格落实巡检制度,认真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详细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
二、做好停产企业安全工作。对春节期间停产检修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剩余危险物料处理等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活动,要做到科学施工、安全转移;留守人员值班人员要加强巡检,认真做好安全保卫,严防火灾、物料泄漏等事故;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应急物资的完好和适用,一旦发现事故迹象,及时有效地应急处置。
三、组织节后企业复产验收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开车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3号)有关要求,将复产实施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当地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要认真组织复产验收,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复产验收制度,对未经验收的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切实把好运输源头安全关。要建立健全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管理制度,严禁委托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及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相应的运输通行证、许可证严禁运输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加强台帐管理,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量、储量和流向;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危险化学品,并提交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物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情况,使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了解所运载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一旦发现企业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安监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请各地安监部门及时将本通知下发至辖区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