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聘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审核单位的公告
为提高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审核能力,环境保护厅决定,向全省征聘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我省的基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定资格(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入选省国资委和审计厅中介机构备选库;
(三)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
二、征召程序
(一)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入选名单(三家以上);
(二)现场陈述(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家评审。环境保护厅将组织会计、纪检监察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现场评审,确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2月26日前,向我厅提供书面意向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刘宜
联系方式:028-86198698 13880608908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