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聘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审核单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2

  关于征聘四川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审核单位的公告

  为提高我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基金审核能力,环境保护厅决定,向全省征聘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我省的基金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定资格(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入选省国资委和审计厅中介机构备选库;

  (三)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

  二、征召程序

  (一)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入选名单(三家以上);

  (二)现场陈述(时间另行通知);

  (三)专家评审。环境保护厅将组织会计、纪检监察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现场评审,确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请符合以上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2月26日前,向我厅提供书面意向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刘宜

  联系方式:028-86198698 13880608908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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