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监管办〔2013〕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春节期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确保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严防“三违”现象的发生。值(带)班领导严禁饮酒,企业员工酒后不得上岗、入井作业,不得擅自进入已停产的作业区域。
二、春节期间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安排好企业领导、车间主任等各级值班工作,要加强炸药库、内部油库、物资仓库、尾矿库、排土场等重点部位的值守、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排除,严防库区失事、尾矿库管涌、排土场坍塌等事故发生。
三、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作业现场和长输管道的安全管理,门站站场要安排值守,严防油气井、输油管网、站场发生油气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
四、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备好救援队伍和器材。一旦发生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五、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
六、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局节日期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值班领导在岗在位和带班下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以及企业职工脱岗、睡岗、岗上饮酒等违规违章现象,要严肃处理。
七、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要在节日期间派出督查组,对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工作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发现没有严格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