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2

  豫安监管办〔2013〕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确保春节期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和带班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确保生产系统正常运行,严防“三违”现象的发生。值(带)班领导严禁饮酒,企业员工酒后不得上岗、入井作业,不得擅自进入已停产的作业区域。

  二、春节期间停产的非煤矿山企业要安排好企业领导、车间主任等各级值班工作,要加强炸药库、内部油库、物资仓库、尾矿库、排土场等重点部位的值守、巡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排除,严防库区失事、尾矿库管涌、排土场坍塌等事故发生。

  三、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加强作业现场和长输管道的安全管理,门站站场要安排值守,严防油气井、输油管网、站场发生油气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

  四、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备好救援队伍和器材。一旦发生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五、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联络畅通。

  六、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局节日期间要对本行政区域内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查值班领导在岗在位和带班下井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以及企业职工脱岗、睡岗、岗上饮酒等违规违章现象,要严肃处理。

  七、各省辖市安全监管局要在节日期间派出督查组,对重点县(市、区)安全监管工作及重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发现没有严格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的,要予以严肃处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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