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07    浏览次数:2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

云财非税〔2013〕1号

各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65号)和《云南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规定》(云财票〔2005〕3号),现将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财政票据年检时间:2013年3月1日至5月31日。请在昆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于4月15日前报送年检材料,具体要求按《云南省财政票据年度检验规定》办理。省级垂直管理单位财政票据年检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布置,以单位自查为主。省非税收入管理局将在4月15日以后组织人员开展全省范围内的重点抽查。

  二、银行代收票据不参加年检。已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信息系统的单位通过电子化信息系统开具的票据,只检验作废票据。

  三、所有用票单位必须按照《云南省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管理办法》(云财非税〔2012〕30号)进行财政票据专管员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年检。

  四、省级单位年检地点: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票据及稽查处(连云宾馆2号楼四楼)。

  联系人:王世慧  联系电话:63606591;

  王  晖  联系电话:63606592;

  徐  斌  联系电话:63606593。

  五、各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于5月31日前报送年检情况总结、《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登记表》和《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指标表》,同时报送电子文本。邮件地址:ynczpj@hotmail.com。

  附:1、《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登记表》

  2、《2012年度财政票据年检主要指标表

  2012年度财政票年检登记表.xls
  2012年度财政票年检指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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