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强交”战略,依据《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0]334号)和《关于“十二五”交通运输科技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厅科技字[2011]133号),我部在深入调研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4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主要面向应用基础研究计划,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和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共七类计划项目。
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
主要针对未来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基础性、前瞻性问题,为获得基本原理及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研究,发挥引领性和基础性作用。包括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平台)计划和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两类项目。
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平台)计划项目由我部认定的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及“公路水路交通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已批复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可结合所认定的研究方向,经学术委员会出具审定意见后,由依托单位负责申报。每个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牵头单位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项。如只报项目,不需部拨经费支持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请在申报时注明。
应用基础研究(主干学科)计划项目主要针对交通主干学科领域的基本问题开展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研究,提出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理论、新方法,提高交通科研的原始创新能力,拓展交通科技进步的新空间,加强交通主干学科学术团队建设,为科研人员搭建自由探索的学术平台。
部属和共建各高校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交通高职院校申报的项目,须由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共3项。
2.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
主要以重大公益性技术及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解决行业建设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为地方科研院所、企业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单位的,应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部属单位和有关高等院校等可直接申报。
2014年度交通运输建设科技计划将按照“重点引领、择优支撑”的原则,组织项目立项工作。对于申报“交通运输部建设科技计划项目2014年度优先支持方向及重点任务”(见附件)中确定的5个重点项目,请在建议书封面注明“重点引领”。对于支撑各地区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研发的科研项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限推荐申报1项,请注明“择优支撑”。
3.软科学研究计划。
主要结合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等研究,提高交通运输科学决策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2014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交通发展相关的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研究,综合运输与物流、安全发展、城市客运、投融资、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政策与机制研究。项目建议内容涉及我部业务司局工作内容的由相关业务司局出具推荐意见。
4.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
主要结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紧密跟踪现代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新技术应用、电子政务建设支撑技术、新兴信息技术前瞻性应用、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化管理技术政策等方面研究,提升行业信息化技术水平。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申报单位为地方交通科研院所(企业)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所属单位的,应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推荐申报。部属单位、有关高等院校、其他国有科研院所和企业、民营企业均可直接申报。涉及技术研发应用的示范项目,原则以技术应用单位牵头,联合技术支持单位申报。
2014年度信息化技术研究计划将围绕基于云计算的交通运输数据交换与处理关键技术、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信息服务关键技术、北斗系统交通应用关键技术与标准体系、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化基础性关键性标准、交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检测与评估关键技术、面向服务模式创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4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交通应用、交通行业网站信息服务功能扩展及智能化评测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或应用示范。
5.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
主要对行业重点标准体系、标准制修订及计量、质量相关问题开展研究,推动行业标准化发展和质量保证。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标准研究项目有行业归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由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荐申报。
2014年度标准、计量及质量研究计划将重点支持综合运输、安全发展、城市客运、行业重点产品检测方法等方面的标准研究。
6.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主要为加快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交通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推动交通运输科技进步,并优先支持列入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的成果推广应用。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果使用单位均可联合成果持有单位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2014年度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将只推广列入《交通运输部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中的成果,优先支持交通绿色、安全保障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部拨经费将试行“后补助”。对列入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任务书(合同)约定,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相关工作。在项目执行后期,经专家评估,依据推广任务的完成情况,视情予以经费补助。
7.企业技术创新计划。
主要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项目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和装备研发为重点,以效益为核心,重点支持能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科研项目。
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经营业绩和科研能力,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服务于交通运输领域的企业,均可结合本企业科技创新需求,根据属地或隶属关系通过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推荐申报。原则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不超过2项,中央大型交通运输企业推荐的项目不超过5项。
二、申报单位要求
1.鼓励产、学、研、用各方联合申报项目。对于产业目标明确、与市场结合紧密的技术装备研发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完善的科研条件,且运行管理规范,并确保研究人员的充分投入和合理配备。
三、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
1.项目建议书要全面客观论述国内外发展现状,技术发展水平应有对比分析评价;应细化项目研究内容,明确每部分研究内容的具体任务和考核目标,实施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
2.项目建议书应如实反映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和科研条件、参加人员的基本情况,并说明所申报项目与有关在研项目的关联性。
四、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项目建议书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科技司子网站,并进入“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经注册备案(参见“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用户注册指南”)后登陆项目申报系统,根据要求选择相应计划类型填写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0日17:00。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010)58278722 65292817;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58278215 58278241。
2.项目建议书报送。
网上申报成功后,应将系统生成的项目建议书用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连同公函、项目汇总表于2013年6月17日前报送西部交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邮编:100029
3.形式审查。
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和申报程序的;
(2)不符合申报单位要求的;
(3)不符合项目建议书编写要求的;
(4)同一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或申报多个计划的。
项目建议书(包括不予受理的)均统一处理,不予退回。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征集、择优推荐,认真做好2014年度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附件:交通运输部建设科技计划项目2014年度优先支持方向及重点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