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13〕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高职高专学校:
现将《2013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2013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3年1月31日
附件
2013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13年上海职业教育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服务城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需要,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职业教育国际化”“职业教育信息化”为抓手,进一步夯实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知识型、发展型技能人才。
一、关于中等职业教育
(一)以现代职教体系构建为契机,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
1.继续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选择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且就业需求较为稳定,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继续开展试点。根据已开展试点专业的试点情况,适度扩大部分试点专业招生规模。推动试点院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支持学校自主开发适合贯通培养的教材及课程标准,实现课程内容的有效衔接,加强对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学籍、教学管理的指导。
2.探索更加灵活的中高职教育衔接模式。开展基于学分互认的中高职教育衔接试点,推动药学、物流管理等专业在中高职院校开展学分制教育衔接培养模式试点,进一步推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继续探索高水平中职专业五年制一体化办学。
3.深入推动“双证融通”专业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指导试点学校完成本校试点专业“双证融通”教学实施方案和课程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专家论证。加强改革试点的过程管理与指导工作,在10所试点学校的数控技术应用等6个专业5类职业资格证书全面开展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专业教学标准与职业标准的有机融合,专业教学过程与岗位真实情境的有机融合,学校学业评价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机融合。
4.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做好2013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确保中职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大体相当。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职校的招生办法,进一步扩大招生计划。充分利用中职优质资源,鼓励中职校扩大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落实好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援助任务,继续做好西藏、新疆和青海果洛等内地中职班招生和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联合招生、异地合作办学工作。
5.研究制定职业教育集团运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职教集团的资源配置、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拓展职教集团的功能和辐射空间,选择行业职教集团进行指标体系的运行测试。依托职教集团进一步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积极推动支持行业和区域组建职教集团。
6.规范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继续开展中职校长财务培训,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中职校免费教育,继续开展中职学生资助工作自查与校际互查交流活动。
(二)以内涵建设为核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7.开展职业教育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工作。组织开发第二批28个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和专业试点实施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通过国际水平专业教学标准的开发和推广,逐步推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职业能力标准、专业课程体系、教学模式等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
8.加快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教育国际化工程“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外〔2012〕79号),研究制定中职校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实施办法。重点支持以专业学习为主,能够获取学分、证书、互免学费的中长期校际合作项目。加大对中职校学生赴海外游学、实习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国际交流活动,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交往能力。
9.制定并完成第三批24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对24个专业教学标准进行评审验收,加强对专业教学标准开发项目承担学校的指导,开展课程标准编制相关培训活动,进一步深化任务引领型课程为主体的课程体系改革。建立完善中职校教材开发机制。举办第三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校本教材展示交流评比活动。
10.启动新一批教学改革项目研究工作。继续发挥本市中职课改实验学校在深化职教课程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教学质量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开展以任务引领为特征的专业示范教材的开发试点工作,研发充分体现学做一体的课程理念的专业示范教材。组织申报和评选中等职业教育部级和市级教学改革成果奖。
11.继续推动156个重点建设专业的改革。制定并颁布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第一批中职校精品特色专业评估验收工作。加强中职校专业建设,推动形成特色鲜明、品牌纷呈的专业体系。
12.开展第二批精品课程评审验收工作。加强对精品课程建设的过程指导,形成一批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色,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和手段,教学效果显著并具有辐射推广作用的示范性优秀课程。
13.全面评估教学质量。继续组织开展年度教学质量网上评估,对第二批30所左右的学校进行教学质量常态评估和实地评估。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机制和评价指标。
14.组织推广中等职业学校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成果。依托本市中职各专业(学科)中心组,开展第六届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成果的开发、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丰富本市中职校教师教学资源,推动“任务引领,做学一体”的课改理念,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运用。做好2013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选拔、备赛和参赛工作。
(三)以信息化和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为抓手,夯实基础能力
15.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本市中职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健全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遴选应用型企业为本市中职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依托行业企业、职教集团、开放实训中心和高校共同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确保教师企业实践有效性。
16.进一步推进落实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推进校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信息化应用环境。完成第一批立项的52所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专家对第二批12所立项学校进行项目跟踪检查,指导学校优化完善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方案的有效落实。继续推进中职校智慧教室和创新实训中心建设。引导学校加大教师信息化素养培训,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推动16所中职校的教育城域网布点及提升工作。
17.研究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提升教师的育德意识、师德水平、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满足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构建和完善职业教育分级分类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年度中职校长、骨干教师国家级、市级、校本以及出国培训。鼓励支持东西部合作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校长、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合作交流和培训。建设落成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18.着力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加强第一、第二批国家级示范校立项学校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推动第三批申报学校完善建设方案和举措,启动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项目学校的评估验收工作。鼓励和引导中职校走改革创新、特色发展之路,切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创建一批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校,带动上海中等职业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以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为重点,提高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
19.深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结合《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手册》的推广使用,开展“魅力中职生”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新时期中职生形象大讨论、寻访身边的“魅力中职生”成长故事展示等系列活动,培养中职学生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不断提高综合素养。举办上海市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德育论坛,提升校长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能力,进一步促进德育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机融合。
20.开展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突出与就业岗位需求相结合、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与全国技能大赛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的办赛思想,着力增强本届大赛的开放性、体验性,充分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的育人成果,进一步扩大随机抽取参加决赛选手的比例,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继续组织参加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和学生技能作品展洽会,做好组队、报名、选拔、备赛和参赛等各项组织工作。
21.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培养职业态度、职业理想和职业精神。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告制度,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加强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反馈和分析。组织开展中职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特色工作项目的创建活动,形成一批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工作特色学校。组织开展中职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管理人员培训。
22.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针对学生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普通话口语表达、应用文写作等能力的教学训练,不断提高学生普通话免费测试的参测率和合格率。根据《上海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2—2015)》的要求,组织“传承中华文化,展现汉字魅力”——汉字文化传承系列活动、“中华诵·2013经典书写大赛”和汉字知识学习竞赛活动。
23.加强学生伤害事故预警预防工作。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修正案)》,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求》强制性地方标准,不断提高学校“三防”水平。加强中职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推进毒品预防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
二、关于高等职业教育
(一)以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为引领,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1.全面实施上海高职“飞跃计划(暨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推进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4所完成验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向专业特色鲜明、校企深度融合、具有国际影响的高等职业院校发展。
2.继续推进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完成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国家骨干校项目建设验收。推动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全面开展。审定并报送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国家骨干校建设方案,获批准后启动项目建设。探索上述院校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的创新,实现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3.启动上海特色高职院校建设。围绕支柱产业,开展上海10所特色高职院校(上海市级示范性高职)建设工作。结合上海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本市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高职院校走创新型、开放型、特色型、服务型发展之路,让学生更具职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上海转型发展提供高端技能人才支撑。
(二)以重点专业建设计划为突破,提升高职专业服务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4.继续调整和优化上海高职专业结构。在资源布局上趋于经济合理有效,力争在相关行业中的影响力(包括人才培养支持和技术支持)显著提升。在全市30余所高职高专院校164个《重点专业五年建设路线图》的基础上,结合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将专业建设的项目举措落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训基地、师资队伍以及技术服务四个方面。争取有20余个专业在全国保持领先。
5.举办第三届“上海高职高专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教学比武”大赛。以“085”工程为平台,各校围绕确定的第三批重点专业继续进行建设,提升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专业管理、教学改革水平。
6.积极参与在职人员培训,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岗位能力提升或转岗培训服务。
(三)以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工程为推动,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7.继续开展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继续与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及行业组织推进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工学交替、定向培养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将高职专业教学与国家职业标准相结合,完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
8.配合教育部、财政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继续实施上海高职高专院校师资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培育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负责人、骨干专任教师。结合重点专业建设,2013年重点开展专业负责人的国内培训、境外进修及企业顶岗培训,打造具备专业水准、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职专业领头人队伍。
9.继续进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进行评估,完成上海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第二轮评估。
10.完成2011年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的验收工作。以院校总结为基础、用户使用满意度为核心、第三方评价为依据,对教育部、财政部委托上海负责建设的3个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印刷与数字印刷技术、特警、艺术设计)进行检查验收,构建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推动高职专业建设规范化。
11.开展国家级及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为契机,全面总结上海高职教育四年来的改革成果,梳理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经验,推动高职高专院校重视教学建设、重视教学改革,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
12.继续开展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工程。围绕重点专业建设,继续做好2013年上海市级高职院校“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的遴选工作,同时开展已有高职“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的全市性绩效评价工作。
13.继续推动高职高专学生参与教学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鼓励高职高专院校学生全面参与201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及教育部“电子设计大赛”“数模竞赛”和“广告艺术设计大赛”。
(四)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模式
14.继续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试点。以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为核心、以服务上海文化创意产业为突破口,继续推进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校企合作国家教改典型试点,探索建立学校主体、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增强上海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15.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以课程衔接和考试制度改革为突破,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的衔接,构建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养成以及培养模式和学制贯通的“立交桥”,打通技能型人才成长发展的渠道。
16.推动上海高职国际化进程。鼓励高职院校选择强势专业与相关产业发达的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国际标准,实现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管理、人才培养国际化并开展学生交换项目,探索课程和学分互认。完成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美国芝加哥海外校区的建立并于2013年正式招生。打造上海高职教育国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