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港口局关于加强交通港航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3-02-16    浏览次数:2

沪交科〔2013〕1号

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要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推进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十二五”期间是上海交通港航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便捷、安全、集约、低碳”的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时期,根据《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上海交通港航“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贯彻落实<上海市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交通港航系统信息化顶层设计研究报告》,为切实加强上海交通港航信息化工作,进一步提升交通港航信息化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交通港航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信息化是破解行业发展难题、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行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交通运输部提出“必须把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摆在‘十二五’规划中的突出位置,通过一批带动性强的行业重大信息化项目的实施,全面提高交通运输智能化、现代化水平”的目标,并编制了《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行动纲领,对“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信息化是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必然选择。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和现代物流,为公众和社会提供及时、准确、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实现旅客运输的“零距离换乘”和货物运输的“无缝衔接”,都离不开信息化技术。信息化不仅将覆盖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全局,同时也将成为交通运输运行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关键载体。

  (三)“十一五”以来,行业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初见成效,有效提升了行业管理效能和营运服务水平。但是信息化工作在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标准体系、数据质量和应用效果等方面存在不足,与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交通港航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信息化工作力度,为交通港航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战略目标,贯彻“应用、共享、统一、整合”的总体思路,以全行业综合应用为导向,以深度融合、深化应用、提升数据质量为主线,推动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服务公众全面融合,推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开放、兼容、综合、共享的交通港航信息体系,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辅助作用,不断提升行业管理、社会服务和应急处置的能力,积极促进交通港航持续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从行业发展的全局出发,贯彻顶层设计思想,统一规划和推进交通港航信息化建设,防止各自为政、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并按照“归口统筹”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级建设,分类指导,促进行业信息化协调发展。

  2、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坚持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先行,充分利用已有信息资源,注重各级各类系统之间的衔接,加强对行业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确保信息互联互通,坚持资源共享,实现业务协同,提高交通港航信息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率。

  3、需求导向,强化应用。坚持以业务需求为主导,以应用和服务为重点,深化信息技术与行业的融合,使信息化成为推动产业发展、行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关键途径。

  4、以人为本,提升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把对公众的服务放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通过构建完善的交通信息服务体系,逐步提高交通港航智能化水平,改善出行信息服务质量,提高公共信息服务能力,使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品质相适应。

  5、重视安全,措施到位。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信息化建设安全、可靠、高效,并坚持信息安全防护措施与信息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确保信息化发展安全可控。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上海交通港航“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交通运输部“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到“十二五”末,行业信息化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信息技术全面融入交通港航各领域,业务协同能力进一步加强,在提升运行效率、促进产业升级、深化公众服务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强行业监管、强化安全应急、服务决策支持方面得到全面提升,为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支撑与保障。

  具体目标是:“构筑一个中心、建设两个平台、完善三类系统、建立四大体系”。

  1、一个中心,即交通港航行业数据中心。按照全面覆盖、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在现有综合数据库的基础上建设一个覆盖全行业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行业数据中心,并开发基于主题数据的各层次应用。

  2、两个平台,即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综合空间地理信息应用平台。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行业系统间数据的传递与共享;综合空间地理信息应用平台统一整合行业内外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实现资源集中、应用专业。

  3、三类系统,即行政业务系统、动态监管系统和公众服务系统。要完善和整合行政业务系统,建设和强化重点行业动态监管系统,深化和拓展公众服务系统。按照横向协同整合、纵向优化拓展的原则,对已建的信息系统通过升级改造和拓展建设来整合一批或取代一批。

  4、四大体系,即信息化建设运营保障体系、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资源管理体系。

  ——信息化建设运营保障体系,以标准化、流程化和制度化为原则,加强全过程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范围和成本可控,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围绕电子政务、智能交通、通信网络、数据交换等推出一批通用性、基础性的信息化标准规范。

  ——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加强以密码技术为基础的信息保护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防御体系,健全灾备机制,形成规范的信息安全体系。

  ——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开展政府信息资源编目工作,面向社会需求,实现政府数据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价值最大化。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行业数据中心的建设

  围绕交通港航行业基础数据、行政事务数据、动态监管数据、行业营运数据,以及相关外部数据,建成行业数据中心。数据中心的建设采用“自上而下”、“内外兼顾”的设计原则,制定数据规范和数据交换共享标准,通过标准化的设计和建设,汇聚信息、提炼信息。建成后的数据中心将达到四个目标,一是形成行业权威数据中心。加强采集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制定数据采集规范和相关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数据更新的及时性。二是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行业内外统一的数据交换共享。三是统一整合行业内外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形成“一张图”,构建一个综合性的地理信息应用平台,从应用服务层面实现基于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和资源利用的共建共享。四是强化数据应用,通过数据建模和挖掘分析,为行业发展趋势研判、政策制定及效果评估等提供支撑保障。

  (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各单位在系统建设前,应开展充分的需求调研和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局属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市级机关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指南》的要求做好立项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申报前须通过局组织前置审核。

  各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项目的招标、采购、设计、开发、监理、资金支付和验收等方面,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等国家、地方和局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在系统运维上,要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强化运维组织,优化运维流程,保障系统可靠运行。

  系统试运行期满后,各单位应根据既定目标,围绕管理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撰写绩效报告。局属各单位所建信息系统由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审核,条件成熟后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加强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

  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是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信息系统间互联、互通的技术保证,是实现信息化的基本要求。根据“向上衔接、对下规范”的原则,向上与交通运输部、本市相关标准衔接,确保数据纵向贯通;对下形成一套规范交通港航系统建设、促进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标准规范体系,对于已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严格遵守执行;对于即将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前瞻性设计对接。同时结合本市交通港航行业特点,重点制定一批能指导信息系统设计、实施的标准规范,包括交通港航数据规范、交通港航数据交换共享标准、行业执法信息化装备规范、重点行业动态监管与信息服务技术规范等,确保数据横向贯通,并积极研究制定配套地方标准。

  (四)加强系统数据的质量管理

  数据质量是系统应用的基础和关键。要通过明确管理职责、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实现数据质量的跨越式提升。对于行业的基础数据、业务管理数据和执法数据等数据,由负责数据采集、录入的相关单位保障数据质量。信息录入的设定以字段必填为原则,以字段选填为例外,同时提供数据准确性校验规则,完善系统的设计开发。对于涉及行业运营动态、安全监控、服务水平的相关数据由数据提供方负责数据质量。

  要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从数据采集、更新、存放、共享、纠错、评估和考核等方面予以明确,保障采集、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数据更新的及时性。

  (五)加强信息系统的整合利用

  信息化要成为促进信息共享、推动部门协作、形成管理合力的驱动力,信息系统建设应当以整体性需求为导向,摈弃局部性思维,切实发挥信息化在提升管理效能中的作用。

  针对目前局系统已建信息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进行整合,以核心业务系统为基础,归并相关分散小系统,避免数据重复采集、数据不一致现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对待建、在建和新建项目,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论证与已建项目的关系,充分利用已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硬件资源和信息资源,既要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也要避免重复投资、资源浪费。行政业务管理系统主要由局属各单位担任建设主体,重在提高事务处理的效能;重点行业动态监管系统由信息中心担任建设主体,重在形成行业管理单位及外部单位充分共享、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公众服务系统则按照各单位管理职责,以“上海交通港航网”和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为载体,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六)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建设单位是信息安全责任主体,必须做好网络边界、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和桌面终端信息安全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加固防护,实现软件正版化。开展涉密系统的分级保护和非涉密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全力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其中涉及危险品运输管理的信息系统原则上定三级等保;涉及运行监管和公众服务的信息系统原则上定二级等保。

  强化资源的集中利用能力。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划,将承载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等业务并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网络接入政府内网,新建的上述信息系统要依托政府内网运行,已建业务专网的要逐步迁移到统一的政府内网。要加强机房的集约式利用,充分发挥信息中心现有的资源,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机房,并积极研究机房托管的新模式。

  (七)加强对企业信息化工作的服务指导

  要切实发挥企业在信息化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从提升产业能级、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运营效率、增强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试点示范和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向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提升。

  积极促进企业信息化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战略的契合,引导企业围绕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智慧城市”行动计划,将企业信息化发展目标与行业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重点支持公交车载信息设备一体化、出租汽车信息服务平台、公路客运网上售票、国际航运中心综合信息平台、船舶自动识别和远程跟踪与识别系统、行业研发中心和物流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

  (八)加强信息资源管理

  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和拓展,是面向社会需求,落实社会对政府信息资源使用权的重要方式。对于政府信息资源,除了涉密数据外,应当以共享为原则。局属各单位在项目立项时,必须制订系统信息资源建设的完整规划,明确信息资源采集的途径、方式,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资源。在系统建成后,应同步对信息系统产生的原始数据进行目录编制,明确资源公开属性、更新频度和资源共享方式,经局审核后,由信息中心将目录统一注册到市级服务平台。同时应按照各自职责履行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把信息化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负责抓落实。要落实信息化工作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保证机构和人员稳定,优化人员专业结构,不断提高信息化决策的执行和组织实施水平。

  (二)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归口统筹、分级管理、充分共享的原则,明确工作界面,形成行业信息化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

  局科技信息处作为局归口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规划和规范标准,协调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强对全行业信息化工作指导。

  信息中心是局专业信息化单位,负责全局信息化技术架构的确定,项目建设、系统运维、安全保障、数据质量管控等全过程制度和标准的起草,负责对行业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负责对信息化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

  局属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业务系统的建设、应用、维护、数据质量管理和安全保护。

  各经营企业按照行业发展规划和企业经营目标,组织开展各自信息化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单位要积极争取政府财政资金、科技专项资金等用于支持信息化建设,并向财政部门申请运行维护资金。要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的信息化重大工程、示范试点及推广工程给予资金补助。要积极研究运行维护资金的长效保障机制。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推进信息服务领域产业化进程。

  (四)重视培训和人才培养

  各单位一是要转变观念,加大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引进、交流和培养力度。二是要健全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继续教育制度,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提高队伍素质。三是要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舞台,努力在信息化建设中培养和锻炼人才。

  (五)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按照“科学、公正、客观、实用”的原则,探索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评估评价方法。通过建设单位的自评和第三方的测评,对信息化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适应性、满足度和信息化建设应用效果进行全面分析,对信息化整体能力进行准确判断和综合评价,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改进和提升方向,促进信息化建设形成“评估—建设—应用—改善—再评估”良性循环。

  (六)注重新技术应用研究

  要紧密跟踪现代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围绕感知识别、网络传输、智能处理和数据挖掘等关键环节,开展在交通港航领域的应用攻关。采用国际先进、成熟、符合主流发展方向的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海量数据管理技术、高速传输技术、我国第二代卫星导航等核心技术,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在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应用,力争在拓展应用领域、创新应用模式、提升应用水平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并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提升行业信息化技术水平。

  (七)加强交流推广经验

  建立行业和系统两个层面的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化工作交流研讨活动,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深入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要积极宣传信息化建设的成效和成功做法,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借鉴行业内外先进的信息化工作经验。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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