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免征财政票据工本费

发布日期:2013-02-16    浏览次数:2

  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免征我省的财政票据工本费,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往来结算票据、社团票据、医疗票据等我省各级财政部门核发的属于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各类财政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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