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省首批通过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16    浏览次数:4

各市农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农委: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苏农牧办〔2011〕9号)和验收工作相关要求,经申请验收单位申报,上级农委审核,省农委组织现场验收,全省共有40家市、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现予公布。

  请各市、县农委进一步重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积极努力。

  附件:关于公布全省首批通过动物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名单的通知.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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