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
川环发〔2013〕16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要求,为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加强对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维护和巡检,确保稳定运行。及时与气象等相关部门联系与会商,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媒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度污染级别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减轻污染对群众健康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密切关注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春节期间,要密切关注除夕和正月初一至初六、十五等烟花爆竹密集燃放时段的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向公众和地方政府通报空气质量状况。成都市要报告包括细颗粒物(PM2.5)在内的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监测浓度值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其他城市要及时报告有关空气质量信息。
三、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针对冬春季枯水期水体自净能力弱和危险化学品运输、非法排污等环境安全隐患,要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发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要及时报告。对于有可能影响到下游饮用水源的事件要主动通报,上下游之间要加强联动,有效控制污染程度,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影响。
四、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监测值守,做好各项应急监测准备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值守工作,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要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确保科学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切实做好监测人员、车辆、仪器设备、处置物资的准备工作,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监测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及时报出监测数据。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调度、周密部署,严格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环境预警与应急监测工作,让群众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春节,确保“两会”安全稳定。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