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对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实施生活补贴

发布日期:2013-02-17    浏览次数:2

  从2012年下半年起,对本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8-60周岁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实施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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