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技工院校学生学费补偿办法

发布日期:2013-02-17    浏览次数:2

  明确从2012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全日制公办或民办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偿,省财政按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按实补偿,最高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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