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非煤函〔2013〕126号
各市(广德、宿松县)非煤矿山管理部门:
为切实做好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非煤矿山的生产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安明电〔2013〕1 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全省非煤矿山对标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省级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非煤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回头看,全面自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确保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的企业,应要求立即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后须经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做好春节停产放假企业的安全隐患防范工作
针对春节期间企业停产放假的情况,要督促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停产前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露天矿边坡处理及采场封闭、地下矿采空区及水害治理和通风管理、尾矿库安全监控、设立警示标志等工作,防止人员误入而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落实岗位值班和领导值班带班责任制,加强对重点要害场所的巡查,确保节日安全。
三、有关要求
各市非煤矿山管理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逐一登记建档,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做好督促整改,将整改工作情况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2月28日前报送省经信委非煤矿山管理办公室。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