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法〔2013〕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覆盖范围,经研究,我中心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设立部分分支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设立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
(一)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的市、县(市、园区)公共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
(二)所在区域或行业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有较大需求;
(三)配备2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及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三)《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愿且符合前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提供申报材料,经当地市(县)、区知识产权局签署意见后报送至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经本中心审核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 1.《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
2. 《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信息表》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联系人:周洁蕾 联系电话:0512-65225338 邮寄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307室 邮编:21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