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出台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3-02-19    浏览次数:2

  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范围为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考核主要内容为政法经费保障情况、政法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及政法经费使用效益情况。考核成绩作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直接应用于下一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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