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19    浏览次数:2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农经局(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履行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现将《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厅属有关行政、事业单位遵照执行,各市农业部门参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农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试行)

山西省农业厅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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