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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发布日期:2013-02-19    浏览次数:0

  农村科技型专业合作社是指一种在政府引导下,农民自发组织、自愿入股,以农业科技服务为主,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农业科技服务的新型互助合作组织。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突破了体制的障碍,加快了农业科技的推广速度,是联结农业科技和农业生产的重要纽带。2012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实现农业长期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根本出路在科技,农业科技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是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决定力量。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主要在于体制障碍和基本国情,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突破体制障碍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科技型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但发展中遭遇不少瓶颈,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我们以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为例(以下简称湖南“隆平粮社”),分析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推动科技型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湖南“隆平粮社”的发展状况

  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是由龙头企业隆平高科公司以及旗下的隆平种业、隆科化肥、隆康农资、隆平米业带动发展的,凭借袁隆平院士的杂交水稻,运用“隆平”这个品牌,成立合作社,是以农业科技为主导服务的集生产、经营、销售于一体的农民互助性专业合作组织。

  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为了延伸产业链,发挥粮食产业开发的优势资源,本着“多种粮、多产粮、产好粮、促增收”的宗旨,于2007年以“龙头企业 合作社 农民”的形式组建了湖南省第一家种粮合作组织——“湖南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简称:隆平粮社)。目前,隆平粮社已吸纳了涵盖粮食产业(科研、种子、化肥、农药、加工、粮机、贸易)服务的企业单位10家,并在湖南省粮食主产区帮助粮农组织建立“隆平粮社”基层合作社。通过出资入社的方式在湖南省的长沙、常德、衡阳、益阳、岳阳、郴州、株洲七个地市发展基层合作社36家,入社农户15142户,农民出资达到8680万元,入社面积19.4万亩,辐射带动粮食生产75万亩。其下有18个基层合作社具有加工能力,年装机加能力达42万吨,仓储能力10万吨,年市场销售粮食产品商近11万吨。隆平粮社以科技为发展导向,不仅为其自身的发展创建了优势,也为湖南省其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发展出路。

  二、湖南“隆平粮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隆平粮社的发展虽有其发展优势及特色,但是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这在科技型合作社中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生产资金缺乏,基层合作社综合实力不强

  隆平粮社下设许多基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基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对于隆平粮社的品牌及科技推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基层合作社的发展,其弱点也随之暴露出来。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的基层合作社大部分都是依靠隆平粮社所生产的粮种进行农业生产,没有自身发展特色,较隆平粮社总社发展而言,综合实力弱,除了在生产上能承接上隆平粮社总社发展,在其他方面,诸如产品加工、销售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存在明显弱势;同时,由于基层合作社大部分在农村,合作社发展资金缺乏,导致许多合作社发展类型单一,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二)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善,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受影响

  由于气候原因,湖南大部分地区的农业生产很容易受气候影响,农业生产稳定性不足。虽然隆平粮社为农民的农业生产提供了“高产”的粮种,但是却没有提供一个完善的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对于农业生产,只有在农产品产后有一个保障措施,即农业保险;而在农产品生产上,却没有找到一个行之有效的技术方法去解决农产品抗自然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措施单一,因而大部分农民对于大面积种植同一种稻种缺乏信心,害怕在遭受自然灾害之后真正的“颗粒无收”,生产的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

  (三)技术创新方向单一,技术优势逐步减弱

  农业技术创新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如外部性强、风险性高、周期性长、独占性差、带动性广、扩散性强等。在农业技术创新分类中,有一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经营型农业技术创新,以创新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为主,如种子、农药、化肥、加工技术等;隆平的种子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生产技术,但是由于隆平粮社的技术一直集中在使种子高产方面,技术研究方向单一,而农业技术创新本身的扩散性比较强,在长期发展中,隆平在种子高产方面的优势已逐步减弱,自身的发展优势也逐渐弱化。

  (四)农业科技创新成本投入过大,技术人才缺乏

  农业技术创新的产业化是指从技术创新源到技术市场化开发的全过程中,由一系列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的创新主体连接起来的、使科技开发价值不断增值的科技价值链条延伸的过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完成农业技术创新产业化的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进行科技研发和推广,成本投入过大,但是回收周期却很长,很容易出现后期研发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业技术创新产业化时,需要大量的人才,但由于缺少和农业高等院校的联系和沟通,无法构建属于自己的长期人才供应体系,科技人才缺乏。隆平粮社在进行农业技术创新产业化建设时,和农业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较少,没有与之进行长期沟通,人才输送存在阻碍,严重阻碍隆平隆平的发展。

  三、推动科技型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财税、金融等部门要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的资金扶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其发展新产业、开发特色产品、延伸加工和流通,实行产加销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吸引企业、个体及社会资金与农民股份制合作兴办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多元化融资、社会化参与支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新机制,提高合作社发展后劲。

  (二)多渠道规避风险

  首先,为了规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风险,应该创新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融资,并创新担保抵押方式,才去灵活的担保抵押方式来面对不同的资金风险,合作社要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在技术创新中,妥善解决好科技创新周期长、资金消耗大和农业科技回报晚的矛盾,努力解决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其次,对于农户担心技术不过关,冒险种植的风险,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将农户领取的种子责任到人,一旦发现问题,合作社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助,在损失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政府求助,以解决危机。最后,面对市场危机,合作社应该完善信息获取渠道,确保自己的信息准确无误,科学合理的预测市场的发展动向,将市场风险降低到最小。

  (三)不同类型的科技型专业合作社要选择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

  对于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合作社,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对农产品类型、质量、数量的需求和农资的要求来确定农业创新的重点和方向,以确保科技创新为生产服务的目的性和科技创新的推广速度,当科技创新适合了市场的需求时,必然会给创新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这种经济效益就是科技创新的不竭动力;对于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科技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要以社会效应为导向,注重从社会整体平衡,帕累托最优角度来看待,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发展理念,以服务大众,服务社会为宗旨,可以免费开展农展会,农业科技培训课,加强农业科技宣传的方式来就加深农业科技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以此来获取科技创新的动力

  (四)多主体共同开发,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共赢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在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实行“单打独斗”的科技创新路径肯定是行不通的,应该加强各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实现共赢。要鼓励和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业学会及其科技工作者与合作社建立密切的科技扶持、服务关系,为农技协发展提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和市场经济信息,培训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具体而言,在合作前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向农业企业、科研院所等机构发出合作意愿,商量合作事宜,可以以股份合作的形式来建立一个农业科技开发团体,并依据法律的要求和各自履行职责的大小来确定可及产权的大小,这样,龙头企业可以有雄厚资金的优势、科研院所有科技人才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有组织上和生产推广上的优势,三者优势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技创新、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的高效率运作。

  结语

  基于以上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可以得到一下几点基本结论:

  (一)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现实中也存在着资金缺乏、风险控制难度大、科技创新发展后劲不足、成本过高缺乏人才供给机制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有处在初级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的动荡、自然灾害的影响、科技创新和农业生产脱节等原因。

  (二)为了促进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有效的发展,应该,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规避风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的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风险规避;不同类型的科技型专业合作社要选择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多主体共同开发,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合作共赢。通过系统的方法和措施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推动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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