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月5日
山西省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山西林业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林业建设主要成就
(一)造林绿化成绩显著。
“十一五”时期,全省坚持“山上治本”与“身边增绿”同步推进战略,大力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省级造林绿化工程。省政府坚持每年在一个市召开全省造林绿化现场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省造林绿化向更高层次发展。据统计,“十一五”全省完成营造林2371.9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452.43万亩,飞播造林107.1万亩,封山育林812.42万亩。在造林总面积中,国家工程造林1649.05万亩,省级工程造林382.46万亩。特别是“身边增绿”工程的大力实施,使全省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共完成通道绿化2.58万公里,绿化村镇6389个,城市建成区和县城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8.01%、31.11%。
(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推进封山禁牧,加强重点区域管护,使全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健全了森林公安机构,每年组织开展“春雷”、“飞鹰”、“绿盾”等专项活动,有力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启动完成了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建成125个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400个监控点,覆盖全省林地3000多万亩,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森林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的省份;三是全面落实《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有效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促进了生态自然修复;四是建立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45处(其中国家级5处),保护区总面积1710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28%,保护植物1000余种、野生动物450多种(其中国家级保护动物70多种),在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和候鸟迁徙通道及越冬地建立了大同县、庞泉沟、运城市等10处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壶流河、浊漳河、平陆县等21处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初步形成了省、市包括省直林局在内的监测网络体系;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有效防治,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76.2%,监测预报准确率达到83.4%,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2%。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2008年,在晋城市六县(市、区)及清徐、左云、平鲁、五寨、方山、祁县、灵石、左权、阳泉郊区、沁源、隰县、垣曲等18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到2009年10月底,试点工作圆满结束,共确权集体林地1076万亩,占应确权林地面积1383.8万亩的77.7%,群众满意率达到98.7%。试点工作结束后,林改工作在全省全面铺开,取得良好成效。到2010年底,全省累计确权面积达到5907万亩,占全省集体林地总面积8214万亩的71.9%。同时,及时跟进林改配套措施,山西银监局提出了《关于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金融部门纷纷响应,进一步拓宽了林业投融资渠道。省财政厅、省林业厅联合印发《山西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调整了全省育林基金的征收范围,减轻了农民负担。阳泉、晋城等市以及灵石、沁源、寿阳等县启动了本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晋中、晋城、长治、阳泉、大同五市及方山、沁水、祁县、灵石、榆次、榆社、左权、和顺、昔阳、寿阳、太谷、平遥、介休等13县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到2010年底,全省林权主体改革任务顺利完成,配套改革逐步展开。
(四)林业产业规模壮大。
“十一五”时期,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迅速,逐步向基地化、规模化、市场化迈进。一是经济林产业化步伐加快。到2010年底,全省干鲜果经济林面积达到1559.87万亩,其中:以核桃、红枣、仁用杏等为主的干果经济林1094.91万亩,以苹果、梨、葡萄、桃、杏等为主的水果经济林425.09万亩,木本药材39.4万亩。二是森林旅游成为朝阳产业。全省森林公园发展到111处,包括国家级18处、省级37处、县级56处,五台山、太岳山等6处森林公园纳入省十大重点景区,各市、县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纳入省十大林业重点工程。全省森林旅游人数达到620万人次,森林公园门票收入5957万元,年实现森林旅游社会综合产值12.5亿元。三是种苗花卉产业发展迅速。全省有国营苗圃136个,建立采种基地79.5万亩,新建和改扩建林木良种基地50处,育苗面积达到65万亩,年产合格苗木20亿株,林木苗木实现产值20亿元。全省现有花卉种植面积800万平方米,年产鲜切花1272.7万支、盆花4192.6万盆、观赏苗木1765.6万盆,销售额4.38亿元。同时,生物质能源、灌木林利用、林下资源开发、野生菌类、中药材以及森林氧吧、森林泉水等林业产业星罗棋布,丰富多彩,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五)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全省有33项林业科技成果通过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成果评价,有9项成果获得省以上科技进步奖励,有5项获得专利技术。林业标准化建设速度加快,发布各类林业技术标准13项,使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明显提高。培育和引进了河北杨、晋丰核桃、速生楸、中华红叶杨、彰武松、美国黄松、北美蜜槐等20多个优良品种。建成森林资源和林木种质资源等基础数据平台,实现了数字生态地理信息化、精准化。大力实施林业科技示范园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生态工程科技示范等项目,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推广应用率普遍提高。全省生态工程良种使用率达到35%,经济林和丰产林良种使用率达到75%,成果转化率达到40%,科技贡献率达到35%。
(六)外资项目方兴未艾。
“十一五”期间,我省积极引进林业外资项目,先后实施了世行五期项目、中日合作第二期黄河流域防护林建设等多个项目,共利用外资1.8433亿元人民币,完成造林18.85万亩,抚育幼林17.33万亩,改扩建苗圃23个,新修林道88公里,培训技术人员7000人次。
二、“十二五”林业发展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升林业质量效益为主线,以实现林业生态兴省为目标,以大力实施六大林业工程为重点,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工作思路,整体推进、区域突破、机制创新、政策跟进,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益实施各项林业建设,努力构建现代林业发展的基本框架,奠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牢固基础,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双增”目标作为林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十二五”是落实增加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蓄积量“双增”目标的关键时期,必须以严格保护林地为前提,坚持依托六大林业工程,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全面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林地生产水平,加快城乡绿化步伐,切实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和社会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为实现“双增”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十二五”时期,必须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从数量扩张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更加注重效益,更加注重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林业产业建设在保持发展速度的同时,更加注重产业结构调整和惠民富民。林业发展机制在政府主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林业建设在加大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作用。
——坚持把兴林富民、改善民生作为林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二五”时期,必须着眼于创造更丰富的生态产品,不断改善我省生态环境;着眼于提供更优质的物质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物质精神需要;着眼于吸纳更多的社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眼于改善林区民生,使林区职工与全省各行各业一起实现小康。
——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十二五”时期,必须继续深化集体权制度改革,积极创造条件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形成林业改革全面推进的态势,为新时期林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用体制创新为林业发展提供动力,用改革推动各项林业事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
——坚持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时期,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提高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积极发展碳汇林业。增强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中的作用,努力构建具有我省林业特色、适应国际规划的全省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体系。
——坚持突出重点、区域推进,把六大林业工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十二五”是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机遇期。要适地适树,大搞造林绿化;下大力气,抓好六大林业工程建设;多管齐下,搞好全省通道绿化和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两个标杆项目;整体推进,为建设美丽山西奠定坚实的生态和资源基础。
(三)主要目标。
5年完成营造林2250万亩,森林抚育经营600万亩,全民义务植树2亿株。到201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3亿立方米,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2.2亿吨,重点区域生态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形成。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在林业产业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更趋合理。生态文化体系初步构成,生态文明观念广泛传播。到2015年林业发展主要指标如下:
——林地保有量达到11624.1万亩;
——森林保有量达到5400万亩;
——全省公益林面积达到9369万亩,其中重点公益林地5220.15万亩(包括国家级公益林3411.55万亩);
——全省商品林地面积达到2255.1万亩,其中重点商品林地1709.85万亩;
——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达到480万亩以上,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59%;
——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65%,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
——商品材年产量达到260万立方米,人工林商品材供应率达到70%左右,木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主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530吨,产值180亿元;
——林业生物质能源占我省可再生能源比例达到2%;
——主要造林树种种子全部实现基地供种,良种使用率达到65%;
——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
——集体林地确权率和林权证发放率达到90%以上;
——林业生产累计直接提供就业机会2.5亿个工日;
——森林公园总数达到270个,面积达到135万亩,森林旅游累计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产值80亿元。
在上述指标中,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等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林地保有量、义务植树尽责率、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科技进步贡献率、良种使用率、林业产业总值等项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四)总体布局。
根据《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结合各地自然条件、区域地貌特性,“十二五”林业发展的总体布局是:以汾河两岸为中轴线,以太行山和吕梁山为重点,集中建设四大生态屏障、五大林业产业、重点生态文化基地。
1.构建四大生态屏障。
按照国家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加快在晋北晋西北、吕梁山、太行山、中南部盆地、中小河流及库区、平原农区、城市区等地构筑四大生态屏障,形成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保障体系。
(1)晋北晋西北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在晋北、晋西北建设以防风治沙为主要功能的乔灌草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大同城区、大同矿区、大同南郊区、大同新荣区、大同县、左云、阳高、天镇、浑源、灵丘、广灵、右玉、朔州平鲁区、朔州朔城区、应县、山阴、怀仁、河曲、保德、偏关、神池、五寨、岢岚、宁武、静乐、繁峙、代县等县(区)。主要依靠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省重点区域造林等重点工程支撑,大力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大规模发展乔灌混交林和特种灌木林,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屏障,使晋北晋西北的风沙基本得到遏制。
(2)吕梁山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生态屏障。在吕梁山脉及周边地区建设以治理水土流失、降低土壤侵蚀模式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原平、忻府、兴县、临县、岚县、孝义、石楼、柳林、方山、中阳、交口、交城、汾阳、离石、清徐、娄烦、古交、晋源、尖草坪、万柏林、隰县、永和、大宁、吉县、乡宁、蒲县、汾西、新绛、稷山、河津、万荣等县(市、区)。主要依靠国家三北防护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省重点区域造林等重点工程支撑,有效改善黄河东岸严重的水土流失状况,使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3)太行山土石山水源涵养生态屏障。在太行山区域建设以涵养水源为主要功能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范围包括广灵、灵丘、五台、阳曲、迎泽、杏花岭、小店、榆社、和顺、左权、寿阳、昔阳、灵石、平定、盂县、阳泉城区、阳泉矿区、阳泉郊区、平顺、黎城、壶关、武乡、沁源、沁县、霍州、安泽、翼城、古县、浮山、屯留、长子、襄垣、潞城、陵川、沁水、阳城、垣曲、平陆、芮城等县(市、区)。主要依靠国家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省重点区域造林等重点工程支撑,大力造林,封山育林,积极护林,有效涵养太行土石山区珍贵的水资源,从根本上改善山西十年九旱、长期缺水的自然状况。
(4)中南部盆地生态经济林建设。在中南部盆地建设生态经济体系。建设范围包括清徐、晋源、小店、介休、平遥、祁县、太谷、榆次、文水、屯留、长治县、潞城、长子、襄垣、长治郊区、长治城区、高平、泽州、晋城城区、侯马、襄汾、曲沃、尧都、洪洞、盐湖、临猗、永济、闻喜、夏县、绛县等县(市、区)。主要依靠通道绿化、重点区域荒山造林、干果经济林、速生丰产林等工程支撑,大力营造干鲜果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增强林业生态功能。
同时,按照省政府“一核一圈三群”的城镇建设部署,列入太原都市区、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太原都市圈、晋北城镇群、晋南城镇群、晋东南城镇群的58个县(市、区)率先绿化,重点搞好太原盆地城镇密集区和晋南城镇群东西两山边山地区及沿汾河两岸绿化、晋北城镇群西北边山地区及沿桑干河两岸绿化、晋东南城镇群周边山岳地区绿化,加快实现城乡生态一体化。
2.培育五大林业产业。
依托森林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引导扶持和规范产业发展,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在全省建立一大批布局科学合理、主导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林业产业集群,逐步形成能够在农民增收致富和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性、支柱性作用的产业。“十二五”期间,主要培育干果经济林、林木种苗花卉、森林旅游、速生丰产用材林、林下经济开发等五大林业产业。
3.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基地。
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学校、博物馆等生态景观和教育资源丰富的单位为基础,突出地方特色,创建一批重点生态文化基地,实现每个设区市建设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或生态文化教育基地,每个县建设1个省级生态文明或生态文化教育基地的目标。
三、“十二五”林业建设主要任务
(一)实施六大林业工程。
1.“两山”造林工程。
“两山”造林工程,主要指在太行山、吕梁山按山系按流域大规模实施造林绿化建设。主要依靠国家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建设、太行山绿化等重点林业工程,启动省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工程及三个百万亩重点工程,同时与市县工程配套,上下结合,多轮驱动,大规模造林,尽快形成森林生态屏障。
(1)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进一步巩固以往的退耕还林工程成果,并开展一定规模的荒山荒地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完成营造林270万亩,其中人工荒山造林150万亩,封山育林120万亩;完成补植补造175万亩,发展干果经济林187.9万亩,营造薪炭林141.6万亩,生态移民5.2856万人。
(2)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营造林426.04万亩, 其中人工造林241.2万亩(乔木211.05万亩,灌木30.15万亩);封山(沙)育林133.99万亩;飞播造林27.68万亩。在人工造林中,完成农田(草牧场)防护林造林23.17万亩。
(3)三北防护林建设五期工程。完成营造林6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
(4)太行山绿化三期工程。完成营造林589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47万亩,封山育林242万亩。同时完成低效林改造93万亩。
(5)启动省级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标杆项目。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忻州、吕梁、临汾共23个县。项目建设期8年,营造林总规模736万亩。到2015年,完成营造林276万亩。造林模式为适地适树乔灌结合,特别是要通过在适宜地段大力发展灌木林,形成乔灌结合的防护林体系。
(6)启动三个百万亩重点造林工程。一是在中南部建设100万亩生态防护林工程;二是在晋西北建设100万亩樟子松防护林工程;三是在吕梁山中部建设100万亩水土保持林工程。
同时,在“两山”造林工程中,要配合搞好外资造林项目。继续搞好黄河流域生态恢复林业项目,在退化和易受侵蚀的土地上营造多功能人工林40.54万亩,其中营造乔灌防护林29.79万亩,经济林10.75万亩,配套建设水窖1340个。项目总投资28560万元。启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核桃基地建设示范项目,完成新造(改培)核桃基地50.55万亩。同时,改扩建后续加工企业1座,项目总投资68000万元。启动欧洲投资银行生态恢复与可持续发展项目,完成新造林53.7万亩,其中乔木林18.6万亩,灌木林4.65万亩,经济林30.45万亩。项目总投资51200万元。
2.“两林”富民工程。
以国家《林业产业政策要点》和《林业产业振兴规划》为指导,加快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的干果经济林建设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提升传统加工产业,积极扶持新物质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我省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1)以核桃为主的干果经济林建设。“十二五”期间,要搞好六大干果基地。一是核桃基地,在吕梁山、太行山、太岳山低山丘陵区建设优质核桃基地250万亩,改造低产林180万亩;二是红枣基地,在黄河沿岸、汾河中下游和滹沱河沿岸发展红枣经济林50万亩,改造低产林210万亩;三是仁用杏基地,在晋北晋西北发展仁用杏150万亩,改造低产林50万亩;四是柿子基地,在晋南盆地发展柿子5万亩,改造低产林20万亩;五是花椒基地,在太行山中南部丘陵山区及晋南盆地边缘山区发展花椒20万亩,改造低产林30万亩;六是文冠果基地,在天镇、广灵、娄烦、昔阳、盂县、沁县等地建设20万亩文冠果基地。同时,要搞好干果示范园区建设。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建设,在大同南郊等26个县(区),发展干果示范园区100万亩,配套建设一批干果加工销售园区。“十二五”期间,每年新发展干果经济林10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省干果经济林面积达到1800万亩,实现全省农民人均一亩干果经济林的目标。
(2)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一是规划在河流滩涂、平川地区、省直林区适度发展丰产林的区域,营造速生丰产林100万亩,其中浆纸原料林90万亩、人造板原料林10万亩。二是培育大径级用材林30万亩,主要树种为华北落叶松、油松、樟子松、华山松、侧柏、云杉、刺槐、国槐、杨树、柳树、榆树、泡桐、黄连木、白蜡、黄菠罗、辽东栎、水曲柳。三是培育珍贵树种。着力培育臭冷杉、南方红豆杉、匙叶栎等珍稀树种,积极保护古银杏、大油松、古柏等古稀树木。
同时,要抓好林木种苗花卉、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建设。林木种苗,重点要搞好种质资源保存利用、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培育优质苗木示范基地等工作。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年育苗面积达到100万亩,年产苗量达到25亿株,年苗木总产值达到50亿元。到2015年,全省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65%以上,基地供种率达到80%以上。花卉产业,要大力发展花卉培育和销售平台,开发培育花卉新品种新技术。到2015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实现年产值15亿元。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要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步伐,努力打造六大森林旅游品牌基地。到2015年,全省森林公园总数达到270处,力争实现全省所有县、重点乡镇及大型工矿企业都有一处供群众休闲的森林公园。
3.“两网”绿化工程。
“两网”绿化工程,主要指以高速公路为主的道路两侧绿化、以省七大河流为主的河流流域绿化。
(1)林网绿化。即全省通道绿化。“十二五”期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总规模将达到6000公里,需要绿化的有3000公里,此外还有其他等级道路绿化。到2015年,全省通道绿化完成造林125万亩。全省通道绿化工程要成为全省转型综改标杆项目,要坚持高规格高标准绿化。
(2)水网绿化。即全省河流绿化。我省有七大主干河流,即汾河、桑干河、滹沱河、三川河、涑水河、沁河、浊漳河。在七大河流流域适宜绿化的面积中,规划每年完成水源涵养林10万亩,五年完成50万亩。
到2015年,“两网”绿化工程共完成造林175万亩。
4.“两区”增绿工程。
“两区”增绿工程,主要指我省广大煤矿区的植被恢复以及城市城镇与农村结合部的城郊造林。
(1)矿区绿化。为了加快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规划在我省大同煤矿、山西焦煤、阳泉煤业、潞安矿业、晋城无烟煤、中煤能源平朔等18个重点煤矿,启动“重点矿区生态恢复工程林业建设项目”,规划矿区植被恢复人工造林总规模210万亩,总投资315000万元。“十二五”期间,矿区完成造林150万亩。
(2)城郊区绿化。在城镇郊区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生态庄园,培植造林大户、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人与自然和谐的造林绿化体系。“十二五”期间,城郊区完成造林100万亩。
到2015年,“两区”增绿工程共完成造林250万亩。
5.“双百”示范工程。
“双百”示范工程,主要是在省直九大林区开展生态示范造林和灌木林改造工程。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实施优良树种示范造林,为全省培育造林样板;在条件适宜的灌木林地补植乔木,形成乔灌混交林,以此促进森林覆盖率的提高。“十二五”期间,完成示范造林150万亩,灌木林改造100万亩。
“双百”示范工程共完成250万亩。
6.“双保”管护工程。
“双保”管护工程,一是继续实施好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是努力加强森林防火防虫工作,加强对野生动物、湿地的保护,全面搞好森林资源管护工程。
(1)国家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范围包括我省黄河流域的朔州、忻州、太原、吕梁、晋中、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9个市的72个县,以及杨树、管涔、黑茶、关帝、太岳、吕梁、中条等七大林区。“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停止对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有效管护黄河流域山西沿岸的5825万亩森林。完成中幼林抚育710万亩。完成营造林127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0万亩,封山育林875万亩。
(2)森林资源管护工程。
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森林火险预警和林火监测、森林防火通信和信息指挥、森林航空消防、森林消防队伍等方面的基础建设;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到2015年,实现卫星监测成果30分钟内发布,当日火灾扑灭率达到98%,重点治理区域森林火情瞭望监测覆盖率和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同时,要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重大林业灾害应急体系。
严格控制林业有害生物。进一步加强检疫御灾、监测预警、应急防控和服务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加强对松材线虫病、松蠹虫、森林鼠(兔)害、经济林病虫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积极推动以生物防治为主的无公害防治进程。到2015年,林业寄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同时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防范控制水平。
努力搞好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工作。到2015年,新建各类自然保护区12个,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875.5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8%以上;90%以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80%以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十二五”期间,新建湿地保护区5个、湿地公园26处。到2015年,全省湿地公园达到70处,自然湿地保护面积达到27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
(二)健全五大支撑体系。
1.积极推进林业科技能力建设。
一是要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在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上,要以困难立地植被恢复技术研究为主,特别是干石山地、黄土丘陵重度侵蚀区、盐碱地等困难立地造林技术要有较大突破;在林业产业发展技术上,要以提高质量效益产出技术为主,特别是在提高单产与效益的丰产技术上要有较大突破;在林木种苗技术上,向以开发乡土树种为主转变,特别在林木良种选育上要有较大突破。二是要大力推广林业实用技术。要积极推广干果经济林新品种和抗旱造林集成技术、优良乡土树种应用技术、中日合作黄土丘陵区造林技术、生态治理立地类型划分与造林模式选择技术、灌木型饲料培育与加工技术、低产低效林改造及标准化建园技术、有害生物防控新技术、杨树新品种伐根嫁接更新技术、风沙区沙枣等抗逆性树种繁育及造林技术。三是要建设四大林业科技工程。积极开展科技推广示范工程、乡土树种开发工程、优良品种培育工程、林业科技富民工程。通过林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到2015年,力争实现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要进一步强化科技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初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提高社会化服务能力。
2.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林改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集体林权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加快明晰产权步伐。切实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薄弱环节和落后地区的指导,加强林改宣传、政策培训、典型示范和现场指导,搞好分区分类指导,确保2013年全省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实现产权到户、林权证发放到户和确立以农民为主的经营主体地位。加大支持力度,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做到确权率和林权证发放率均达到90%以上,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率不低于70%,丘陵地区不低于60%,平原区不低于50%,确权准确率、纠纷调处率和档案管理合格率不低于95%。
3.加强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
实施繁荣生态文化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教育基础设施较好且交通便利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文明教育扎实的学校、义务植树基地,命名省级生态文明或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一批“全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全省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全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全省生态文化示范村镇”。加强生态文化产品创作,举办野生动植物保护成果展、生态摄影展、文艺家采风和生态笔会等活动,鼓励开展生态文艺作品创制。建设健全生态博物馆、小展览馆等生态文化设施,不断提高生态文化品位。通过一系列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政绩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理念,培养全民爱林护林的良好风尚。
4.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
以《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为引领,深化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各环节的应用,形成布局科学、高效便捷、先进实用、稳定安全的全省林业信息格局,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强大支撑。一是要加强林业资源监管和综合营造林管理信息化;二是要加强林业灾害监测体系和应急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林业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的信息保障能力;三是要建设国家卫星山西林业遥感应用平台,提高林业遥感应用水平和监测、服务能力;四是要建立林业经济运行信息系统,建立全省林业产业基础数据库,制定数据采集规程和标准,提升全省林业产业产值规模;五是要加强生态文化信息化建设;六是要建设林业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林权交易网,开发统一的网上交易系统,实现林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化。
要着重加强林业信息化统一基础平台建设。构建包括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支撑、应用系统等多个层次的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为林业内网、外网建设提供统一、稳定、先进、高效的运行环境。加强网络安全与综合管理体系建设,修订现行标准,优先制定林业信息化建设急需的共性、基础性和关键性标准。积极做好林业信息化网络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确保80%的省直林业单位实现无纸化办公,8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处理,80%的省级单位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互联互通的全国林业电子政务传输网络。
5.加强林业基层单位和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的要求,强化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建立比较完备的省、市、县林业站管理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林业站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确保林业各项工作在基层全面落实。加强木材检查站和森林植物检疫检验站建设。加快布局调整,重点在林业重点工程区、松材线虫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交通干线以及通往木材集散地的主要路段,完善全国木材运输和检验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完成一级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和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实行全国木材运输网络系统管理,实现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网络化、技术装备现代化、检查执法规范化。
全面加强林业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将林区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行业发展规划,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健全林区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林业工作站、林木种苗站、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森林公安派出所、木材检查站等基层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力争达到基层单位住房设施良好、办公设备优良、环境优美、工作条件便利快捷的目标。
四、主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大林业建设投入。
1.完善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中,继续坚持将每吨10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质量保证金中的20-30%,用于本矿区或异地造林绿化。
2.建立健全林业财政补贴制度。逐步建立林业补贴政策普惠制,完善中央财政造林、森林抚育补贴制度,在逐步扩大试点规模基础上全面实施。逐步推进省级重要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补贴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对省级、市县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良种苗木培育给予补贴。推进林业机具购置补贴工作,加快林业机械化发展步伐。研究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集体林和林下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制定和完善我省荒漠化治理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核桃、文冠果等木本油料产业和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的支持力度。
3.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发展。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类社会化投资,包括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造林绿化,鼓励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个体承包等形式参与林业建设。降低民间资本进入林业的门槛,在融资、林木税费、林地使用、森林采伐利用等方面制定有利于社会资金进入林业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林业产权要素市场,促进并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建立和完善,为多元投资主体提供创业舞台。
(二)完善林业发展市场体系。
1.大力培育林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市场需求研究,及时搜集分析林产品和市场信息,准确掌握行业和市场发展变化趋势,大力发展订单林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林产品生产。加大林产品消费政策引导,根据市场需求,加快建设区域性林产品市场。充分发挥现有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挖掘林产品城乡市场潜力,建立和完善多元、稳定、安全的林产品市场体系。
2.建立和完善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省级名牌林产品评定活动。严格限制资源消耗高、产品质量不达标、环境污染严重的林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市场。制定和修订林产品省级标准及行业标准,强化对林产品工业企业环境认证和质量认证的监督,规范林业产业市场行为。
(三)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
1.强化林业行政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林业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各级林业工作机构设置,制定符合各级林业设置、人员编制的相关政策。加强林业人才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各地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木种苗以及林权保护管理、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和相关营造林工程规划。
2.加强林业人才培养。加强林业科技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骨干人才培养引进,注重基层一线人才培育。建立和完善现代林业教育培训机制,全面提高林业人才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实行林业生态建设责任制。
合理划分省、市、县在生态建设方面的事权,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各级政府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组织、协调和指导等职责,搞好任务落实和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生态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共同推进本地区的生态建设任务。
(五)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对生态林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事业中,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全力调动各部门力量共同推进绿化山西事业。倡导认种认养绿地,实现全民动手参与城乡绿化美化。大力普及林业科学技术和法律知识,加强全民生态道德教育。通过各种有效形式,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建立起全社会办林业的新机制。
附件:1.山西省“十二五”森林保有量规划指标.jpg
2.山西省“十二五”森林蓄积保有量规划指标.jpg
3.山西省“十二五”国家重点林业工程规划建设范围1.jpg 2.jpg
4.山西省“十二五”干果经济林基地规划建设范围.jpg
5.山西省“十二五”生物质能源林基地规划建设范围.jpg
6.山西省“十二五”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湿地保护工程建设范围.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