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五期间新增规划乡镇加油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3    浏览次数:2

各市 ( 州 ) 商务主管部门:

  近几年,由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的推出,我省农村汽车摩托车的拥有量大幅上升,对成品油的需求量越来越大。 设在县以下的乡、镇 , 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煤油的 农村 加油网点, 曾为满 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生产用油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及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不能经营汽油的农村加油网点越来越不能满足当地车辆、农业生产及人民生活用油需要 。有的乡镇甚至加油网点都没有,加油需到几十公里以外的地方加油。由于有用油的需要,于是出现有的加油网点私加汽油、以及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人、企业私储、私卖油品等各种情况,带来了安全隐患。虽然我厅及有关部门已多次查处、整改,但收效不大。

  我厅“十二五”规划加油站,已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我省城镇化建设和工业化发展奠定更好的成品油基础配套设施和科学合理布局成品油销售网络,我 厅决定新 增规划乡镇加油站:

  一、 对已有的农村 加油网点 (含已批在建、已批未建) ,业主自愿申请重新投入改造为符合国家规范加油站的,经县(市、区)和市、州商务部门初审,我厅在“ 十二五”期间给予 规划确认,不受“十二五”加油站规划的限制。验收合格后发给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

  二、对全省 无加油站又无加油网点(含已批未建)“十二五”又无规划建站的乡镇,业主申请 经县(市、区)和市(州)商务部门初审,我厅在“ 十二五”期间 新增一个建站规划,不占“十二五”加油站规划指标。乡镇新增设加油站要充分考虑农业生产的需求及农业部关于农机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三、暂停我省新建农村加油网点的核准。

  四、没有申请升级改造并通过加油站验收的农村加油网点只能按要求销售柴油和煤油。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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