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工信发〔2013〕110号
各市、州工信委,有关行业协会、咨询机构:
为加强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机构管理,规范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活动,根据《工业清洁生产“十二五”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全省清洁生产咨询机构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省工信委组织初审和专家组评审,现将全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资质名单及审核范围予以公布。咨询机构资质有效期自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附件:甘肃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名单及审核范围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