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2012年8月份,省厅印发了《关于编印<江西崛起中的名优特产品>的通知》(赣商办运字[2012]122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立即开展了相关工作,收集、报送了一些江西名优特产品资料。省厅在整理各地报送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各地报送名优特产品数量不多,不少企业提供的文字和图片资料不够完整、不符合要求。
为了编印好江西名优特产品宣传画册,加强对我省名优特产品的有效宣传,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重新收集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按照《关于编印<江西崛起中的名优特产品>的通知》(赣商办运字[2012]122号)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向企业说明此项工作对宣传推介企业产品的好处以及免费宣传等事项。
二、为了使上榜企业和产品都能入编,省厅收集汇编了《江西名优特产品目录》,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江西省名牌产品等称号的产品及企业囊括其中。各设区市报送的材料必须包含上述产品和企业,另外每个设区市还可再增加报送不超过10个有地方特色或获得绿色、有机及其他称号的企业和产品。增加的企业基本信息以同样的方式补充录入《江西名优特产品目录》。
三、根据不同的产品,分别提供文字资料并要有产品获奖情况的介绍;提供的图片,除了要有产品的图片外,还要有产品品牌的标识(比如:中国驰名产品标识、地理保护产品标志标识、中华老字号标识、绿色有机产品标识等等)以及荣誉奖牌证书的图片等,图片数量不少于6张,要求清晰、专业,背景要柔和不能有杂物。
四、由于原通知中的《名优特产品推荐表》在格式上限制了企业资料报送,现提供新的《江西名优特产品推荐书(模版)》供大家参照编写。报送的材料必须是电子版本,手写复印的无效。
五、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各设区市在报送资料前,必须严格审查,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不得上报。每个企业的资料放在一个文件包,设区市收集齐全后统一打包发到省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邮箱,不得由企业或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直接报送。3月5日前完成报送工作。
联系人: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江疆 李强
联系电话:0791-86246691 15907000263
电子邮箱:scyxtjc2014@163.com
附件:1. 《江西名优特产品目录》
2. 《江西名优特产品推荐书(模版)》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