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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欧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发电技术合作征集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3    浏览次数:1

  根据我部与欧盟委员会2006年2月签订的《关于通过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实现近零排放发电技术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欧双方启动了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发电技术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欧NZEC合作项目”)。2006-2009年,中欧NZEC合作项目开展了第一阶段合作,涵盖了能源消费预测、捕集技术经济性评价、我国部分地区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潜力评估以及知识共享等活动。

  根据我部与欧盟委员会2009年11月签订的《关于通过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实现煤炭利用近零排放发电技术第II阶段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基于第一阶段的成功合作,中欧双方进一步开展以推动实施碳捕获与封存的全流程示范工程为主要目标的第二阶段合作(NZEC-II),并将NZEC-II分为两期:NZEC-IIA和NZEC-IIB。IIA的中心工作是对国内的候选项目进行比较研究,遴选3个项目开展预可行性研究,并进一步选出1个项目作为IIB的支持对象;NZEC-IIB的中心工作是通过对选出项目的资金与技术支持,协助企业完成工程详细勘察、可行性研究及工程设计。

  根据中欧NZEC-IIA阶段合作的执行协议,启动中欧NZEC-IIA技术示范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自2013年6月6日到2013年7月22日。

  二、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我部将选择3个项目,经中欧NZEC合作项目联合指导委员会通过立项。

  三、3个项目的执行期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

  四、根据项目执行情况,经专家评审及中欧NZEC合作项目联合指导委员会确定,将从3个NZEC-IIA项目中遴选出一项作为NZEC-IIB项目进一步实施。

  申报说明详见附件。请按照附件“中欧NZEC合作项目预可行性研究申请书”的格式及要求直接填写。填写完毕后,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至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中欧NZEC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并将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发送至ccs@acca21.org.cn。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贤   张九天

  电话:010-58884888、58884896

  传真:010-58884890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

  邮编: 100038

  附件:

  1.申请说明及申请书模板(中文)
  2.申请说明及申请书模板(英文)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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