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关于征集申报国开行贷款或投资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2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各大型企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同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破解重大项目融资难题,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符合申报国开行贷款或投资类要求的项目,建立国开行云南项目储备库,搭建国开行与云南省的合作平台,共同破解项目融资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2013-2014年尚有资金需求,项目规划、土地、环保及核准(备案)等审批手续完备的重大建设项目(商业性房地产项目除外)。

  二、填报要求:请各项目业主单位(或投资主体)严格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或投资类业务项目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力求信息全面完整。

  三、审核要求:各州市发展改革委(或省级有关单位)要对各项目单位上报信息进行认真复核,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可靠。

  四、首批项目上报要求:各项目单位于2013年9月30日将经分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所在州市发改委(或省级有关单位);州市发展改革委和省级有关单位于2013年10月12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申报表》及电子版一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建设处),报送电子邮箱为:ynfgwzdc@163.com,逾期不报者,将不能列为首批审核项目。

  以后落实条件的项目,仍须按上述要求即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和国开行云南分行将全省项目汇总后按批次进行审核。

  为方便各项目单位填报,本通知、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均挂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公告栏”,请自行下载。

  五、其他事项:请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参阅填报说明,仔细审核项目基本情况,不要求项目及总投资的数量,但要求申报项目符合贷款或投资条件,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开行云南省分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纳入国家开发银行云南项目储备库,并通知项目业主准备相关要件,分期分批进入评审程序。

  六、联系人:范健 63113634 马荣坚 63113918

  附件:

  1.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或投资类项目基本信息表;

  2.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或投资类项目信息表填报相关说明;

  3.国家开发银行金融产品简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

  2013年9月10日

 

 

 

 

 

 

  附件:

  1. 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或投资类项目基本信息表

  2. 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或投资类项目信息表填报相关说明

  3. 国家开发银行金融产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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