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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重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18    浏览次数: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近年来,重庆市将道路交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构建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的关键因素和着力点;强化监管能力,创新监管体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效显著,从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跨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考评先进行列。对此,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国推广重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战略》的经验材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把握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的实质。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宝贵的经验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真正重视到位、投入保障到位。各地区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根据本地区实际,构建强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分析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理清当前影响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最主要的因素,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方案并加以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 号)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在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抓好落实,力求实效。

  二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和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道路的监管,完善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设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强行超车、抢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要借鉴重庆市“生命工程”先进经验,加大对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等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落实整改资金,完善危险路段基础防护设施。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力度,逐步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

  四要推进“科技强安”,进一步加大动态监管和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力度。要进一步规范动态监管系统的应用,切实发挥其作用。要保持客运车辆实时在线,对车载卫星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客运车辆,企业不得安排运输任务。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依法严格处罚。要研究建立客运企业评估机制,开展客运企业评估试点,对在评估中发现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挂牌整改,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安全评估做准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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