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宁政发〔2007〕172号)的规定,现将2013年宁夏名牌产品评价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凡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加工、制作产品并注册登记的企业(含农产品、医药)均可申报。申报宁夏名牌产品须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2008年评出的宁夏名牌产品今年到期,如果参评要重新申报。
二、申报的受理
参评宁夏名牌产品由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各申报企业向所在地的地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
三、申报时间
2013年宁夏名牌产品申报时间从2013年3月1日开始,5月6日截止。
联系电话:
自治区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0951-5069534
银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951-5069570
石嘴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952-2052375
吴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953-2038903
固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954-7281030
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955-7028101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