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农村工作会议28日召开,与会代表围绕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讨论稿)进行了讨论。《意见》(讨论稿)围绕加快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巩固我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地位,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稳定提出了意见。
持续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意见》(讨论稿)提出,通过企业带动、能人领办、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林、牧)专业合作社、综合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等多元化、多类型的合作社,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改革和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意见》(讨论稿)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支持以基层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为依托,建立县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开展流转信息发布,土地经营权证抵押担保登记服务。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保险改革
《意见》(讨论稿)提出,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在两大平原地区实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创新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集体林权抵押、草原承包经营权抵押、大型农机具抵押、动产质押以及保单、仓单、财政补贴收益权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新型信贷业务。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完善和创新财政支农政策
《意见》(讨论稿)提出,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创新农业投入增长机制,研究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多种支持方式,推进公共财政资源配置向农业农村倾斜。积极争取扩大和提高农作物良种补贴品种、范围、标准。逐步下放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改革项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