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著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建鸣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周锋同志担任副组长,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委办公室(委电子政务室)负责。委办公室在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为推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委相继出台了《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规则(试行)》、《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考核制度》(暂行)、《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暂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暂行)等制度,定期更新《省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目录》。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公共服务需求。三是定期组织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新政策、新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搭建平台,拓宽渠道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方式有委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政务服务大厅、在线沟通、公众诉求及其它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手册、资料汇编等。二是强化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认真对照省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考核评估细则,对委门户网站信息进行整合梳理,政务公开、公众互动信息均可在门户网站上查到。三是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从方便企业办事入手,加强了行政服务窗口管理。把国家和省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文件、规定、项目核准、备案的程序、流程等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汇编成服务手册,摆放在集中受理窗口供查阅。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等文书、表格的下载和有关文件的查询服务。业务受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程“一站式”服务。开设“公众诉求”、“主任信箱”、“在线沟通”等栏目,同时咨询与投诉电话,及时准确解答群众来信和疑难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主要通过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发展改革类新闻,此外,还通过省政务网公众诉求平台、政务服务大厅、在线沟通平台处理接受企业申报和群众来访来信。
信息公开方面: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信息3205条,同比增长53.7%。其中,政务公开文件976条、规范性文件6条,占总数的30.6%,同比增长27.5%;非文件类信息2223条,占总数的69.4%,同比增长69%,包括发改要闻1202条、规范性文件解读16条及其它处室专栏信息。
政务服务大厅: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197件,其中审批类592件、核准类166件、节能审查142件、备案103件,其它194件;通过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处理项目备案10570个,总投资达16323.69亿元。
公众互动方面:通过省政务网公众诉求平台接受群众来信148封,其中转出不属于我委职权范围事项信件共36封,办结有效信件95封,办结率100%,处理无效信件17封;此外,参与省政府在线访谈1次,回复群众在线咨询14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我们办理了16封依申请公开来信,均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回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我委在门户网站首页公布了行政审批咨询电话、行政审批投诉电话、治庸问责投诉电话,受理社会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咨询和投诉工作,尚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电话、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强化服务型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工作,不断创新,一年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有以下需要提高之处:
一是推进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政务信息化建设方案。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依托省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平台,搭建安全可靠、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发改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业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体系、安全保障体系,满足省发改系统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实现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站式办公。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理论联系实际,多实践、多操作,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电子政务理论水平,提高综合能力。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更加主动、细致、周全。“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做好每一件小事,认真对待每个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阳光型服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