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商务厅公告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批准以下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现公告如下:
1、 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贵州毕节石油分公司清水铺加油站 进行原址改扩建。
2、 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毕节赫章石油支公司野马川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3、 同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毕节石油分公司三板桥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4、 同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六盘水六枝云盘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5、 同意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遵义销售分公司高台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6、 同意 福泉牛场农机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7、 同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东南榕江古州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8、 同意 瓮安县中坪供销社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9、 同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铜仁松桃马前坳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10、 同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铜仁松桃南门加油站进行原址改扩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