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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3-02-21    浏览次数:2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精神,2012年11月份、2013年1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地方环保部门及有关专家于对各市申请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现场评审,经研究,拟同意委托银川博之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等检测机构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17家检测机构在自治区环保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3年2月22日-28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951-5160961

  传真:0951-5160961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号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nxwrfz@163.com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

  2013年2月22nth="2" day="22"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日

 

表  委托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名单

序号

检测机构名称

地   址

环保检测线数量

(条)

 

1

银川博之信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原银川安车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永宁检测站)

永宁县望远经济开发区(109国道东侧多维药业新厂对面)

2

2

固原原州恒顺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固原市原州区清水河工业区中心路18号

2

3

中卫市天马机动车安全综合性能检测中心

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交警支队院内

4

4

中宁县星元机动车检测中心

中宁县汽车城大车区

2

5

海原县海旺机动车检测中心

海原县物流园区兴海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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