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5    浏览次数:1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春节期间,我省绝大部分非煤矿山停产停工。为确保节后非煤矿山复产开工安全,为全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现就春节后非煤矿山开工复产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主要领导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真正做好做细节后恢复生产工作。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务必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任务具体。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一名企业领导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二、加强隐患排查,严格复产复工条件。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制定详细的恢复生产建设方案,严格落实节后复工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并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对矿山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要有针对性地检查矿井通风、矿山井巷、机电设备、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等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中毒窒息、冒顶、机械伤害、滑坡、坍塌等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加强整改,达到安全条件的方可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复工申请。

  三、严格用工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及节后复产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尤其要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操作资格证上岗,要防止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不足就强行复产的违规行为。针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多、流动性大的特点,对新入矿工人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购买人身伤害保险,而且要有经验的师傅带领才能进矿作业。

  四、严格恢复生产程序,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前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各非煤矿山企业在复工前必须向当地安全监管局递交复工复产申请,并由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对达不到复产复工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开工。各市安全监管局要做好抽查工作,严防未经复产验收擅自恢复生产行为,确保非煤矿山复产复工安全。

  安徽省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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