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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一批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废止或失效

发布日期:2013-07-05    浏览次数:2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7号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银发〔2001〕5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附件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2001年银行卡联网联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7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附件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6月28日

    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共3件)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统一启用“银联”标识及其全息防伪标志的通知(银发〔2001〕57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的通知(银发〔2001〕76号)

    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银行卡受理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05〕153号)

    附件2

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共2件)

    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2001年银行卡联网联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7号)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的通知(银发〔2003〕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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