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2    浏览次数:2

苏信用办〔2013〕16号

各省辖市信用办,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我办《关于实施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的意见》(苏信用办〔2011〕28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信用办〔2011〕29号)的有关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推进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各市(县)工作目标任务已在我办《关于印发<2013年各省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苏信用办〔2013〕10号)中下达。现就组织申报2013年参加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信用管理贯标工作:

  1、在我省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

  2、近2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高。

  二、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县(市、区)信用管理部门提交《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请在省经信委网站下载电子版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盖章);

  2、县(市、区)信用管理部门初审后报省辖市信用办、省直管县信用管理部门审核;

  3、省辖市信用办、省直管县信用管理部门汇总全市(县)申报企业名单后报省信用办。

  三、申报数量

  请各市(县)结合苏信用办〔2013〕10号文下达的2013年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目标任务数,组织申报本批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确保完成今年企业贯标任务(见附件1)。若各市(县)今年组织的贯标企业数超出目标任务数,可转入2014年的完成数。

  四、截止日期

  请各省辖市信用办(经信委)和省直管县信用主管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所辖区贯标企业名单报至省信用办,申报材料由各市(县)信用办存档。

  联系人:省信用办 盛宝隽,025-83392506(FAX)。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各省辖市信用管理贯标及市级示范企业任务分解表申报表

  2、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报表

  2013年3月18日

  关于组织申报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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