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科技部 » 正文

关于组团赴泰国参加2013年泰国国家科学技术展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5    浏览次数:1

  各相关单位:

  “泰国国家科学技术展览会”是泰国政府和泰国科技部举办的大型年度国家科技展,旨在促进泰国国内科学技术的普及和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为展示和宣传我国科技成果,深化我国与泰国及其他东盟国家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快我国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步伐,我司委托云南省科技厅组织参加“2013年泰国国家科技展”,云南省科技交流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本次中国展团的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时间、地点

  2013年8月6日-21日,泰国曼谷国际贸易展览中心

  二、参展内容

  第一单元:中国科技创新成果展示

  第二单元:中国与泰国、东盟科技成果与前景

  第三单元:中国科普教育基地展示

  第四单元:中国科技产品展

  主要展示特色农业优良品种、特色经济作物、农产品加工开发、花卉、生物医药、化工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与自动化、能源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的产品。

  三、展览形式

  展览以图片和文字展示为主,辅以小型实物(含模型)和多媒体视频,展板统一设计、制作。

  四、参展办法和要求

  (一)参展单位请填写2013年《参展报名表》、《参展项目登记表》、《参展人员登记表》、《展板制作表》(详见附件),于2013年7月8日前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到云南省科技交流服务中心。

  (二)云南省参展人员出国护照和签证由云南省科技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有关人员须填写《出国人员情况登记表》(该表为云南省外事办公室统一格式,下载地址http://www.ynfao.gov.cn/cgc15.aspx),并准备好个人护照照片8张(白底、大一寸),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三)云南省外参展人员出国护照和签证请参展单位自行办理。

  五、相关费用

  (一)基本展位费由云南省科技厅负责制作承担。

  (二)参展人员费用:

  1.云南省内:每人11900元,其中包括:签证办理、国际旅费、在泰国停留9天的食宿及公杂费等。

  2.云南省外:每人10400元,其中包括:国际旅费(昆明—曼谷—昆明)、在泰国停留9天的食宿及公杂费等。

  (三)特殊租赁费用及参展单位在国外的其他活动经费由各参展单位自理。

  六、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交流服务中心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8 号     邮政编码:650228

  联系人:余  波、韩  威

  电话:0871-64618601,68061376  传真:0871-64618601

  电子邮箱:dwjlk@163.com

  开户行:昆明市农行盘龙支行

  户  名:云南省科学技术交流服务中心

  账  号:019801040003063

    
  附件:1、2013年泰国国家科学技术展览会报名表
  2、2013年泰国国家科学技术展览会参展人员登记表
  3、2013年泰国国家科学技术展览会参展项目登记表
  4、2013年泰国国家科学技术展览会展板制作表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2013年7月2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