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和第13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鞍山市立山区长胜电热毯厂等46家企业符合发证条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请你们依法对有关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在许可范围内依法生产经营。
附件: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汇总表(2013年1月22日)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月22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和第13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鞍山市立山区长胜电热毯厂等46家企业符合发证条件,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请你们依法对有关企业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在许可范围内依法生产经营。
附件: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汇总表(2013年1月22日)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