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农办牧[2013]50号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农业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计〔2013〕13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取得2012年度能繁母猪补贴的养殖场户
二、督查依据
《2012年江苏省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省级补贴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12〕223号)
三、督查内容
(一)补贴数量情况。生猪养殖场户是否建立能繁母猪养殖档案,摸底调查统计资料是否真实;
(二)资金落实情况。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发放到养殖场户。
四、工作安排
督查工作采取市县自查、省级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市县自查。各市、县(市)农业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将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和补贴资金汇总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畜牧兽医局。
(二)省级抽查。8月中下旬,我委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通过入户核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对各地能繁母猪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每市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随机抽查2个乡镇10个能繁母猪养殖户(具体抽查时间和被查市县名单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我委农业项目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抽查中发现有虚报统计数据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收回虚报市、县省级补贴资金。
(二)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各级农业部门要以此次督查为契机,认真查找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猪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认真总结实施过程中好的做法经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政策取得成效。
联系人:华棣、史波良,电话:025-86263914,传真:025-86222651,邮箱:jssxmc@163.com
附件:2012年江苏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汇总表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能繁母猪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