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27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长春市制定出台了《长春市现代农业五年推进计划(征求意见稿)》。提出长春市将通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未来五年,长春市将如何实现这一目标?2017年的长春农业将会带给我们什么样的惊喜?本报将为您详细解读。
200亿斤——筑牢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基石
未来五年,长春市将把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打造国家粮食核心产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使粮食生产阶段性水平从180亿斤提升到200亿斤以上。
长春市将围绕农产品加工需求,重点建设专用玉米生产基地,实施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集成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高光效等粮食增产重大技术措施。加强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建设,推进水田标准粮田建设,实施田林路渠综合治理。推广标准化栽培模式,并通过土地流转、地块调串等形式,扩大水田田块规模,推行水稻全程标准化、机械化生产。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60万亩以上。
3000个——健康养殖场里畜牧业扩能升级
长春市将以打造国家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为目标,推进畜牧业扩能升级。每年新建健康养殖场(小区)200个,五年累计增加1000个。在已建成的养殖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小区的规模化和标准化档次,每年建100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五年累计建设500个。支持发展生态型畜牧业,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粪污无害化处理上下功夫,扶持有机肥厂项目建设。推进畜禽良种化,加快构建和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力争使长春市在全省率先通过国家的全面验收。加强标准化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全面完成9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
2017年长春市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到164.9万吨、38万吨和8.5万吨,年均分别递增7.1%、4%和5%。规模养殖场(小区)总数发展到3000个,规模饲养占总饲养量的比重70%以上,提高17.6个百分点。
2750亿元——迈进世界级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
农产品加工业是发展县域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长春市将建设世界级玉米化工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加大农产品加工业政策扶持力度,设立市级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科技创新、原料基地、打造品牌、开拓市场和资产重组,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继续开展市级龙头企业评定活动和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推荐申报,进一步增加国家级和省级、市级龙头企业数量。推行“龙头企业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基地”的利益连接模式,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建设。
2017年,长春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2750亿元,年均递增15%左右,实现五年翻一番,加速向“世界级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目标迈进。
150个——瓜果观光采摘园孕育都市农业
在旅游区沿线、中心城镇、度假村周边、交通干线两侧,长春市将建设集观光、采摘、休闲、度假、科普、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瓜果观光采摘园,到2017年力争达到150个。并打造具有国际标准的食用菌生产基地,到2017年形成一批规模在千万袋以上的食用菌生产基地。
长春市还将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蔬菜、特色瓜果、花卉苗木和食用菌等园艺特产业。每年新建棚膜菜田20000亩,打造一批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到2017年,全市君子兰基地发展到400公顷以上,花卉苗木生产基地面积超3500公顷,相关产业化龙头企业超20个。同时,长春市还将开发农业生态旅游资源,建设一批农业休闲、森林休闲、湿地休闲、科普休闲、乡村休闲基地,扶持发展一批特色乡村旅游点,打造完善一批生态餐饮服务点,努力打造生态旅游城。
到2017年,城郊传统种植业和畜牧业将实现“双退出”,形成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具有长春特色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体系。
75万户——农民走上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
长春市将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土地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大力培育和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促进龙头企业与种养小区对接,引导和鼓励龙头企业自建或参与农产品基地建设。
培育发展农业服务业,延伸农、林、牧、渔各业产业链,鼓励引导工商企业进入农业农村经营服务领域。鼓励和支持大集团、大公司向农村流通领域延伸,建设和发展超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
未来五年,全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耕地总面积25%以上,全市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户75万户以上,覆盖面85%以上。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个以上,重点培育一批国家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和五星级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