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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行[2013]9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行〔2010〕62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4年10月25日。
上海市财政局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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