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84号)转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市情况,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第三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和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工作,上报城市的创建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6月15日前,将创建工作方案和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一式七份,附电子版光盘2张)和有关部门(各2份)。电子商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不限城市。
联系人:陈澜 0311-88600035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