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相关情况

发布日期:2013-03-01    浏览次数:2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2月28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相关情况。

(一)

  市发改委副主任肖林介绍了上海市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制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临港地区开发在全市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从长远看,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空间,从当前看,是上海经济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引擎。为加快推进临港地区发展,从去年初开始,市委、市政府组织力量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一系列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意见》(简称“双特”政策)。“双特”政策的出台,将为临港加快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第一,关于临港地区的功能定位

  加快临港地区发展,需要高起点谋划临港地区战略定位。临港“双特”政策意见提出:临港地区突出高端制造、研发创新、综合服务、生态宜居等功能,成为研发创新能力强、高端制造业集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区,成为服务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成为配套完善、生活便捷、功能多元的现代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到2020年,临港地区要基本建成高端制造要素高度集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高效联动的“智造城”,基本建成宜业宜居、产城融合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基本建成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海洋经济发展的示范基地,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第二,关于临港地区的产业发展

  推动临港地区真正成为上海面向未来的重要发展引擎,需要高起点规划和集聚现代产业体系。临港“双特”政策提出:要加快发展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和两大配套产业:一是做强做大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发展能源装备、船舶装备、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大型物流装备及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成套设备等。二是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新能源产业、环保、数控机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等。三是大力发展先进海洋经济产业集群。重点发展海洋产业技术研发、海洋技术孵化、产业化及技术交易、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会展等。同时,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城市功能性生活性服务业。

  第三,关于在临港地区建立的特别机制

  建立特别机制是对突破加快临港地区发展的瓶颈做出制度性安排。临港“双特”政策提出,按照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两聚一强化”的战略导向,加强政策集成、创新和突破,建立8项特别机制。主要是:

  统一管理、就地办结机制。进一步完善临港地区管理体制,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统一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目前临港地区管理体制调整已经完成,临港地区管委会、南汇新城(镇)已组建成立。

  收入留用、市区扶持机制。按照“市区联动、加大投入、用途聚焦”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实行“临港钱临港用”,市区同步支持。

  规划滚动修编、加强产城联动机制。结合浦东新区土地利用规划滚动修编试点,优化临港地区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深化完善临港总体规划,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产城融合规划布局。

  优势互补、多元开发机制。大力吸引资金充裕、经验丰富的开发主体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参与临港地区土地前期开发。进一步增强临港现有开发主体的投融资能力,加快开发速度,提升建设水平。

  宜居优先、超前配套机制。以人为本,适度超前规划和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优先配置一批优质社会事业资源,强化商业与城市配套同步协调开发,加快吸引和集聚人气。

  支持创新创业、集聚创业人才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强化全过程服务,优化创业和居住环境,加快吸引创新创业人才尤其是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团队集聚临港。

  第四,关于在临港地区实施的特殊政策

  实行特殊政策是为加快临港地区发展而实施支持力度更大的政策保障。共有24条支持政策。

  一是进一步向临港简政放权。市、区两级政府继续向临港地区管理机构简政放权,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全过程,将涉及的行政审批事权,通过充分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形式,实现审批重心下移和“临港事、临港办”。

  二是建立临港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立临港地区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项目审批等一口受理、办结(转报国家审批事项除外),强化项目审批咨询服务功能。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专项资金市级出资在保持第二轮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的基础上,将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临港产业区内的企业缴纳的新增市级税收收入部分,核定一定比例,经市政府批准后,用于增加专项发展资金。浦东新区、奉贤区对于临港税收区级所得部分全部留在临港地区。临港地区内土地出让市、区两级所得收入,在扣除国家及本市规定计提的专项资金后,全部用于支持临港地区发展。

  四是临港地区土地指标单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临港产业区产业、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益类项目土地指标单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对南汇新城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环境设施等公益性设施,实行土地指标单列和耕地占补平衡全市统筹。

  五是加大对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本市承接国家17个重大专项的项目以及航空零部件配套、新能源装备、工业机器人、精密制造、电子信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优先在临港布局。市级财政安排的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10%,由临港地区管理机构根据上述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统筹使用。

  六是加大人才吸引和集聚政策的支持力度。对临港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可以直接落户。对临港地区企业、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办人才居住证。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中,对工作和居住都在临港的,可专项加分。

(二)

  市政府法制办张忠玉副主任介绍了《上海市临港地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情况。

  《上海市临港地区管理办法》于2012年12月12日由市政府第96号令公布,并已于2013年1月12日起施行。本次立法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在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意见》和相关改革方案,将其中需要通过立法予以固化的改革举措,在《办法》中作了全面体现。《办法》的前身是市政府2010年制定的《上海市临港产业区管理办法》。原办法适用于临港产业区,产城是分开的;新《办法》适用于整个临港地区,强化了产城融合。《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凸显临港地区改革的目的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文件精神,这一次临港地区改革的重要目的是实现临港地区的“两聚一强化”,即“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为了在立法层面凸显这次改革的定位和目的,将上述内容写入第一条立法目的中。

  二是明确临港地区的功能定位

  “双特”政策对临港地区功能定位作了较为完整表述。为了在《办法》中予以体现,同时符合立法表述要求,将功能定位的核心内容在第三条作了概括。具体表述为“突出高端制造、研发创新、综合服务、生活宜居等功能,将临港地区建设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引领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区、现代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

  三是调整临港地区的管理体制和管辖范围

  合并上海临港产业区管理委员会和南汇新城管理委员会,成立上海市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法》第四条对管委会名称作了调整,明确管委会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浦东新区管理,负责统筹推进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同时,在第二条将管理区域范围扩大为“临港地区由中心区(南汇新城)、主产业区、综合区、重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和临港奉贤分区等组成”,并将东、南边界调整为“东、南至规划海岸线围合区域,不含洋山保税港区(陆域)”。

  四是建立推动临港地区发展的保障机制

  为了巩固临港地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成果,“双特”政策在临港地区建立了八项特别机制。考虑到这些机制需要在实践中持续推进落实,为有利于对今后工作形成保障和约束,《办法》在第五条对这些机制予以全面体现,主要包括:(一)高效便捷、统一协调的管理服务机制;(二)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保障机制;(三)工业用地高效利用机制;(四)规划滚动修编、加强产城联动机制;(五)优势互补、多元开发机制;(六)宜居优先、超前配套机制;(七)支持创新创业和集聚人才机制;(八)政府部门率先、引领带动机构集聚机制。

  五是加强对临港地区的财政扶持

  根据“双特”政策有关加强临港地区财政扶持的规定,《办法》在第六条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设立临港地区专项发展资金;二是加大市级有关产业支持专项资金向临港地区倾斜力度;三是要求浦东和奉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六是明确管委会的日常管理事务和行政审批事项

  “双特”政策建立了“统一管理,就地办结”的机制,要求市区两级政府继续向临港地区管理机构减政放权,实现“临港事临港办”。为此,《办法》第九条确定了管委会接受委托实施十类行政审批事项;在第十一条明确由管委会承担六类日常管理事务。同时,《办法》第十二条在立法层面明确要求各主管部门对管委会加强指导和监督,并开展实施情况的检查,管委会应当提高专业水平和能力,规范实施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

  除此之外,《办法》还对设立临港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第十三条)、吸引机构集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吸引人才(第十九条)等方面作了较为完整、具体的规定。

  在各方的协作配合下,临港地区将成为上海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并为拓展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战略空间、实现从“上海制造”向“上海智造”的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三)

  临港地区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嘉骏介绍了与临港“双特”政策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为了落实“双特”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相关精神,临港管委会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政策,简称“临港三十条”。

  一、临港地区的总体情况

  临港地区位于上海市东南角,处在长江和杭州湾交叉口,北靠浦东机场,南接洋山深水港,拥有13公里海岸线,具备得天独厚的码头资源。规划面积315平方公里,由装备产业区、物流园区、主产业区、综合区、临港奉贤园区、海洋高新区和南汇新城等板块组成。目前,临港地区已初步形成立体交通网络:通过浦东铁路接入国家铁路网,通过两条高速公路连接长三角交通网,通过即将开通的地铁16号线纳入上海城市轨道交通网络,2万吨公共口岸码头即将建成,海运、空运、铁路、公路、内河“五龙汇聚”的综合区位优势加快显现。

  临港地区的开发建设在全市具有重要地位,是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空间。自2003年开发建设启动以来,在市委市府的领导下,经过近十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至2012年底,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60亿元,工业总产值保持45%的年均增幅,形成了新能源装备、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船舶关键件、海洋工程、工程机械、民用航空配套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6 1”产业格局,引进了如中船集团、上海汽车、上海电气和西门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中国航海博物馆、上海中学东校、上海六院东院等纷纷入驻,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等整体迁入。

  2013年,随着“双特”政策正式实施,临港地区将步入加速发展的快车道,争取未来3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

  二、双特政策的体制保障和落实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临港地区实行“双特”政策的重大决策后,临港地区的管理体制随即作出重大调整。实行“管政合一”,即开发区管委会和政府合并成一套人马,撤销原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南汇新城管委会、浦东新区申港街道和芦潮港镇等4家单位,组建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和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形成临港地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崭新格局。同时,浦东新区经信委和农委入驻临港地区,新区工商、税务等部门在临港新设分支机构,在临港地区办公的行政事业人员有1000余人。建立临港行政服务中心,12个业务部门相继入驻,开设服务窗口36个,涉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280项,初步形成一门式优质服务体系。

  为了把双特政策精神落到实处,在广泛听取市、区相关部门、临港地区开发主体和重点企业的意见后,结合临港地区的实际情况,临港管委会制定了临港三十条实施政策。

  三、临港三十条的主要内容

  从总体上看,目前临港地区仍处于大规模投入、大规模开发阶段,开发体量大、任务重,“平地兴产、平地造城”等特殊性,决定了加快发展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的关键是要聚焦突破瓶颈问题,体现临港加快集聚高端制造业、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产城融合的战略导向。为此,临港三十条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产业功能集聚。首先是扶持高端制造业发展。在资金支持方面,在市、区进行倾斜扶持的基础上,临港管委会再拿出一部分资金,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等7大类项目。在金融支持方面,设立以国资为主的10亿元种子基金,吸引带动社会资金设立100亿元临港产业基金。在对企业贡献的奖励方面,将重点企业对区级的新增贡献用于扶持其发展。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提升临港地区高端制造企业的竞争力。其次是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在总部经济方面,规划建设商务集聚区,鼓励企业在临港地区设立总部。在“三新”企业方面,扶持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等“三新”企业、软件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在生活服务业方面,对具有连锁品牌的城市生活服务企业和社区商业必备业态,给予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奖励。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集聚现代服务企业到临港地区发展。

  (二)关于吸引和集聚人才。在人才引进方面,对引进的高端人才,在国家、市、区奖励的基础上,临港管委会另外给予区级同等的奖励。在人才户籍和奖励方面,临港地区企业、重点机构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户或者申办人才居住证;高端人才和总部企业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区级的新增贡献用于奖励该类人员;对重点基础教育、医疗机构的人才,每月给予临港津贴。在住房和养老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购买公共租赁房、个人可以购买“双定双限房”;率先在临港地区试点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和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加快临港地区的人气集聚,吸引高端人才。

  (三)关于有效控制综合成本。在土地成本方面,确保临港地区打造成上海土地成本洼地。在土地出让方面,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对工业项目、大型城市综合配套、重大功能性项目等用地,可采用带方案出让。在绿化平衡方面,临港产业区实行园区总体平衡。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到临港地区投资开发的成本。

  (四)关于综合配套环境。在公共交通方面,完善地铁短驳公交,规划有轨电车等公共交通体系。在生活配套方面,提供优质生活配套服务,为中高端人才提供子女入学方便和本人就医的绿色通道,鼓励在临港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希望通过上述优惠政策,加快完善临港地区生活配套设施,实现产城融合。

  从24条“双特”政策到临港30条实施政策,临港地区的特殊政策正在一步一步落到实处。下阶段,针对临港30条中的每一条政策,临港地区管委会还将编制操作细则,使“双特”政策真正落地,更具有操作性,促进临港地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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