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01    浏览次数:2

上海市卫生局

2013年2月25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卫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卫生信息网(http://www.smhb.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2121517。

  一、概述

  2012年,我局积极贯彻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卫生部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政务公开加强卫生政务服务的意见》、《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2012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2012年,本市卫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有序运行,并取得新进展。

  1.强化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上海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市卫生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稳妥开展党政混合信息公文公开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加大重要信息发布力度。做好上海医改政策相关信息的公开。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上海卫生”网站设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医改相关文件及其政策问答,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我局陆续出台了42个落实医改政策的配套文件,并在专栏中集中发布,方便公众查询医改工作的有关政策信息,同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本市医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好市卫生局政策文件解读、公共资金等信息的编制发布。此外,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各类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卫生重要工作及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3.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一是开展本市血站信息公开工作。转发卫生部相关文件,明确血站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行业管理的督查内容,有效推动了本市血站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结合行业管理,对本市血站、三级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三是推荐上海市血液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分别作为“全国血站信息公开示范点”和县级综合医院“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候选单位。本市血站通过网站、微博、宣传画册、开放日活动等多种途径公开了无偿献血相关信息和健康知识;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网站、诊疗场所,以及相应文书等途径全面公开医疗服务和医疗收费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继续认真、扎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2012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4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8%。截至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8条,其中我局规范性文件1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业务类信息357条,其他工作类信息15条。主要公开了我局医政管理、血液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医学教育与科研、药事管理、健康城市、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卫生法制、精神文明建设、综合管理、中医工作、卫生应急、规划财务、人事管理等政策文件信息,公开了我局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提交材料、申请示范文本和承办单位等内容,以及法定传染病疫情、统计数据、领导讲话、公共资金和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

  2012年,我局还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

  1.认真落实公共资金信息的公开。根据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我局部门财政经费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专项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等相关信息的公开。

  2.积极推进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一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信息的编制发布,在我局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同时,均要求编制该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并及时在我局网站发布。二是做好上海医改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我局网站设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专题,集中发布医改相关文件及其政策问答。随着医改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我局陆续出台了42个落实医改政策的配套文件,并在专栏中集中发布,方便公众查询。

  3.做好便民服务信息的发布。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在我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资源”专栏,梳理了我局现有的政府信息资源,首批发布服务公众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信息等,并提供下载服务。此外,及时发布每年全市的卫生统计数据,包括人口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以及卫生事业基本情况和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情况等数据信息。编制更新疾病防治、健康保健、家庭导医等服务信息,为市民就医和健康保健提供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途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是上海卫生信息网、局本部信息查阅室、市档案馆外滩新馆、上海图书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新闻媒体、“12320”上海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和政务微薄等。

  1.上海卫生信息网。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信息公开法律法规、指南、年报等信息,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发布包括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和业务类信息等公文类信息,以及疫情、统计数据、卫生标准、公共资金和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同时,提供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二是进一步深化网站服务内容。围绕局重点工作,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专题专栏建设,及时发布卫生重要工作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信息。开展各类政民互动,举办专题内容为公共政策解读和健康保健的在线访谈24期。继续整合市卫监所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功能,2012年,网上办事大厅推出了6大类16个小项办事项目的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继续整合“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及其网站的服务功能,不断丰富网站便民信息内容。三是及时向“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发布卫生重要信息。

  2.政府信息集中查阅场所。局机关所在地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公众查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所有政府信息的纸质文本。依托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图书馆作为我局的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按有关要求按时做好向市档案局、市图书馆送交纸质公文、目录和公开指南等,按时向市档案局上传政府信息电子文档。

  3.各类媒体。围绕我局医改工作、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公立医院改革等重点工作,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2012年,徐建光局长做客“上海发布”微访谈,接受“民生访谈”专访等,就医改和医疗卫生工作与公众进行交流。5月-7月每周开展医改专题系列新闻通气会,对上海医改工作进行集中宣传报道。与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新闻坊》栏目联合开拍“医改社区行”专题报道系列片,每周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为主题做一期深度报道。举办“解放健康讲坛”和“文汇人文医学讲堂”,传播最新权威的健康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新理念,在上视《名医话养生》等节目中播出,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2012年,市卫生局在各类媒体上刊发新闻达5000余篇次。

  4.“12320”上海公共卫生公益电话。通过“12320”上海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及其网站,发布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全天候24小时以电话、网络、短信、传真、留言等方式解答市民有关公共卫生政策、健康保健、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咨询。2012年,共计发送提示性短信150余万条、回复性短信3000余条,为市民提供30余万次电话咨询服务,其中人工接听市民来电135000余次,服务满意度在99%以上,与去年同期相比,接听数量增加了27%。

  5.政务微博。在新浪、腾讯、东方、新民四大平台开通我局官方微博,设置了聚焦医改、惠民举措等栏目。目前,共发布3890条微博,活跃度及上海发布引用信息量均在委办局中位居前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4件,其中当面申请99件,网上申请84件,信函申请1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50%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许可及其他审批许可信息;约23%涉及医政、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收费、人事等管理信息;约16%涉及医患纠纷、信访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约11%涉及公共资金和统计数据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共处理20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为2011年未办结件):其中,31件主动撤销,3件延迟至2013年处理,其余168件全部按时答复。具体答复情况如下:

  “同意公开”的123件,占答复总数的73.2%,主要涉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许可、医疗机构等级、业务类文件、有关卫生统计数据、行政处罚、公共经费等信息。

  其他情况45件,“信息不存在”的24件,占答复总数53.3%,主要涉及行政处罚信息、医政、疾控和人事等管理信息,以及非法定统计的业务数据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件,占答复总数26.7%,主要涉及调查过程、内部管理和档案等信息;“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5件,占答复总数11.1%,主要涉及医院收费票据相关政策、食品安全标准、区县卫生局信访处理等信息;重复申请3件,占答复总数6.7%,主要涉及信访相关信息;“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占答复总数2.2%,主要涉及咨询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本年度发生2起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行政复议案。其中,1起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另1起,目前仍在处理中。行政复议和诉讼发生率比去年降低80%。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00210次,其中现场接待60次,咨询电话接听198546次,网上咨询1604次。2012年度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355041次。

  (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情况

  1.全面公开卫生行政执法信息。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网站发布、办公场所公示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监督执法相关信息,2012年,编制印发《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公开我局行政执法操作规范、职责和相对人权益等信息。在监督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告知”制度,规范监督人员对管理相对人的“三告知”行为,2012年,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修订我局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了本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推进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公开,通过“上海卫生”网站公布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

  2.全面公开卫生行政审批信息。通过“上海卫生”网站、市卫监所网站和局行政审批受理大厅等多种渠道,公布所有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在“上海卫生”网站设置“网上办事”栏目,以行政审批事项为核心,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等信息服务,公众可在网上查询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过程和审批结果。2012年,根据本市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要求,制定行政审批业务手册,优化我局行政审批流程;制定下发《上海市卫生局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工作方案》,加强局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建设。

  3.推进行业内权力公开透明。2012年,共完成了16家单位和部门的廉洁风险防控试点工作。12月,制定下发《上海市卫生系统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系统大会,动员部署全系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继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2家企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深化。需研究公共政策制订过程,以及预决算、卫生统计数据、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需进一步提升网站服务功能,特别是网上办事、信息服务等。此外,需加强政务微博、卫生热线等建设管理。

  (二)2013年工作打算

  1.围绕局重点工作,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卫生部、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2013年,完成“上海卫生”网站的改版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管理运维机制。加强“12320”卫生热线建设和卫生政务微博的运用管理。

  3.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要求,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着力推进院务公开和采供血等信息公开,研究逐步加大公立医院信息公开力度的具体办法。

  七、说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0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0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6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211
受理申请总数 19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9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84
5.信函申请数 11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99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2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24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7.“重复申请”数 3
8.不予公开总数 12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2
9.其他   31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03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60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6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98546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355041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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