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1    浏览次数:2

沪水务〔2013〕126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建委)、市城投总公司、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供水、排水和水利工程协会:

  2013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根据水利部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央和上海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节约水资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纪念和社会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起更好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2013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合作”(WaterCooperation)。我国纪念2013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结合上海实际,确定今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呵护水生态”。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上海市纪念第二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暨“生命之源—水”系列作品创作展览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4月2日。3月22日当天为开幕式,主要内容包括“生命之源—水”系列作品创作展览、创作作品画册、以及纪念封首发仪式等。由局宣传处、水资源处、办公室和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等会同上海硬笔画学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组织社会公众参观河道水环境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利处牵头会同相关区县水务部门共同实施。

  (三)组织社会公众参观青草沙水库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供水处牵头会同城投原水公司等共同实施。

  (四)组织社会公众参观白龙港污水处理厂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排水处牵头会同城投污水公司等共同实施。

  (五)组织开展水务法制宣传、专项执法检查等系列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牵头会同相关区县水务执法部门共同实施。

  (六)组织堤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爱堤护堤志愿者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从3月23日开始,由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牵头,局宣传处、相关区县水务部门等配合。

  (七)开展水文知识进社区、进校园和参观水文测站宣传等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文总站牵头,有关区县等配合。

  (八)开展排水截污纳管审批项目集中受理、上门宣讲法规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牵头组织实施,排水处、执法总队、有关区县等配合。

  (九)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专题培训活动

  活动时间为3月22日至28日,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实施。

  (十)会同上海市水资源基金会、上海电视台联手推出水资源管理深度报道

  报道时间为3月22日当天,由局宣传处、水资源管理处等配合。

  各区县水务局和各涉水企事业单位要围绕主题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筹划、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为民服务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把开展社会性的纪念活动作为加快水务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增进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意识的生动舞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分工加强领导、尽早制订活动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纪念活动质量和成效。

  (二)周密部署、及时启动。针对纪念活动准备时间紧等特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发动,精心设置议题和议程,精心选择活动载体,精心组织现场活动,及时启动相关准备工作。要借助社会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扩大纪念活动声势,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效果,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起更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纪念活动周期长、内容多、社会影响大。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尽快进入情况,尽快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分阶段、分梯次、分层面地适时推进,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纪念活动有计划、有声势、有质量地组织实施。

  各单位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小结和照片,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局宣传处。

  附件:201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上海市水务局

  2013年2月22日

附件

201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

  2.节约水资源,呵护水生态

  3.深入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

  4.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5.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6.合力兴水,广惠民生

  7.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划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8.以水定需、量力而行、因水制宜、人水和谐

  9.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10.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11.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12.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

  13.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4.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5.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16.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17.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8.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

  19.用好水利普查成果,推动水利科学发展

  20.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1.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22.营造水景观、弘扬水文化、传承水文明

  2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6.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7.贯彻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28.贯彻执行《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29.贯彻执行《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30.贯彻执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31.贯彻执行《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