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职改办)、科技局,各地(州、市)人事局(职改办)、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职称(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新人社办发〔2012〕62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厅拟于10月份组织开展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起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不再接受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审核、推荐、评审等工作均在网上进行。要求凡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登陆http://222.82.229.90/rsc/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具体任职资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新人社发〔2012〕109号规定)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新人社发〔2012〕110号)执行,原《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发[2003]52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试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新人发[2008]84号)文件停止执行。网上报送流程和有关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询“操作指南”。
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须将纸质版职称申报材料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和推荐部门进行真实性及合法性审核,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填写具体推荐意见,并将申报人基本情况、具体业绩或发表论文情况及申报职称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主管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再审核后,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和《公示证明》,再报送至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系列职改办(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进行审核,材料在经最终审核后才能参加评审。
三、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应具备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外(汉)语能力,并参加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外(汉)语应用能力考试,严格按照《关于自治区职称外(汉)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89号)文件执行。符合外(汉)语免考条件的人员,需提交《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并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评审人员应具备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参加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严格按照《关于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90号)文件要求,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并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职称申报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一)以下材料需将原件进行扫描作为附件再上传:
1.标准照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3.连续三年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表》(正、反面);
4.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资格批文,以及聘任文件或证书;。
5.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代表作原件(包括:出版或即将出版的专著、论著、学术论文,实验技术报告、获得的知识产权、奖励证书及课题项目证明等);
6.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
7.有效期内的外(汉)语考试成绩单原件;
8.有效期内的《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0.证明参评人员符合外(汉)语及计算机免考条件所需的材料;
(二)以下材料须报送原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
3.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
4.通过网上申报经最终审核后在线打印的评审表和推荐表各1份并加盖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
5.推荐单位委托评审函及公示证明。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组织申报并认真审核拟上报的职称评审申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推荐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推荐表与实际情况不符,有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不予受理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2.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网上评审系统将长期开放,各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填写和报送评审材料。系统将在每年职称评审会前10天关闭,具体请留意系统内发布的信息提示,今年关闭时间拟定于9月30日。
地 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
联 系 人:阿依努斯卡 肖旭
联系电话:0991-3826670 3838026
技术咨询电话:0991-2887708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