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拍卖土地一样,我省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公开出让海域使用权。
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获悉,3月1日起,《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该《条例》首次规定,经营性用海的海域使用权,今后都要通过招拍挂(即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属全国首创。
填海造厂的人越来越多
记者昨天登录省海洋与渔业局官网“公告公示栏”发现了一条新公示的用海申请:“象山甬石金鹤石化有限公司油库扩建项目3000吨级油品码头,用海面积3.7745公顷,用海位置位于石浦港东南侧,鹤浦渔港西侧。”
记者查阅该局2月份的公示发现,关于用海申请的公示达20多条,占2月份发布的各种公示近一半。
近年来,我省一些从事船舶、能源、港口交通运输等行业的老板,越来越多地选择把厂房造在茫茫大海上。
据介绍,一直以来,这些老板只要向主管单位提出申请,一旦通过行政审批后,就可以在大海上动手“填海”造厂。两三年后,大海不见了,代之以连片的厂房。
省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说,经营性项目用海以行政审批的老模式,不仅让海域作为国有稀缺资源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而且还会导致海域资源利用率低下,导致圈海等问题的出现。
公开出让可以防止行政审批中的腐败行为。于是,《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顺势而生。
每亩海域使用标准价最高9万
根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海域使用权的标准价较土地价更加优惠。每亩海域使用面积的标准价,一般在2万至9万,使用权年限也是50年。
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先期在试点的经验。经过几轮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后,海域使用权的拍卖价格会有所上浮,但不会出现类似土地拍卖中的价格暴涨。
“海域公开拍卖出的最后价格,一般要比标准价上浮约10%到20%。”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负责人说。
鼓励向大海要“工厂”
3月1日后,有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参加海域使用权的公开竞拍。但是,至于拍下海域使用权后,要造什么,相关部门却有鼓励方向。“我们不鼓励造房产,但一般的工业、商业、旅游都是目前主要的用海方向。”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负责人说。
从专家的估计来看,购买海域使用权的企业中,商业会比较少,主要是工业。
不过,要向大海要工厂厂房,也并非易事。围海成本高,耗时长。比如,曾有厂家在舟山辖区内的深海海域里填海造厂。最终算了一下,从大海里围出一亩地,打桩、建造平台等各项建设成本要高达50万左右,而且从建设到投入使用,至少需要两到三年。但随着用地资源日趋紧张,向大海要“工厂”可能变成一种未来的方向。
目前,我省主张管辖的海域总面积达26万平方公里,是陆域面积的2倍多,其中作为海域使用管理对象的领海、内水面积约4.4万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6700余公里,其中大陆岸线2200公里,居全国首位;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共有2878个,约占全国的40%。
宽阔的海域,绵长的岸线,密布的岛屿,优越的区位,为我省建设海洋强省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是浙江未来的希望所在。
不过,也有环保人士担忧,越来越多的“围海造厂”,将可能把污染引向大海,而遭受污染的海水鱼类资源,被人体食用后,最终又危害人体健康。
对此,省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负责人说,海域使用权公开拍卖时,会优先考虑环保生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