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超级稻品种认定百亩示范方建设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农办科〔2008〕38号),长江流域一季稻区,申报超级稻认定的品种百亩示范方平均单产指标为780公斤/亩以上,须由育种人在测产验收2个月前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百亩示范方测产验收申请,并提供在水稻主产区建立的百亩示范方的地点、面积、品种名称及特性、种植情况、预期产量等资料。

  为切实做好今年超级稻品种认定工作,请意向申报超级稻品种认定的单位明确百亩示范方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以及配套超高产栽培技术,认真落实各项关键管理措施,提高百亩示范方建设水平。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超级稻品种认定百亩示范方建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一并于7月30日前报送省作栽站。委科教处和作栽站将择期组织有关专家对超级稻认定百亩方进行现场观摩考评。

  联系人:杨洪建,025-86263332,朱泓,025-86263814;电子邮箱:jsrice@126.com。

  附件:1、超级稻品种认定百亩示范方建设情况统计表

  2、超级稻品种确认办法

  关于报送超级稻品种认定百亩示范方建设情况的通知20130724-发送稿.doc

 

nth="7" day="2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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